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曹洪欣院长为组长,成员为黄璐琦副院长、仇芙林副书记(院纪检书记)、研究生院宋春生常务副院长、都占陶副院长和招生办公室主任葛秀梅。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各个二级院所成立以分管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副所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组长必须是研究生导师。
四、参加复试人员分数基本要求:
按照教育部《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我院执行其中三项标准:
1、中医专业(1005):总分≥275分,单科≥37分、≥111分;
2、中西医结合(1006)、中药学(1008):总分:≥285分,单科≥39分、≥117分;
3、情报学(120502):总分≥315 ,单科≥47分、≥71分。
五、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人员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六、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分二批进行:
1、第一批复试名单确定的原则:
(1)每个研究方向上线考生≥二名的,前二名考生参加复试;余下的参加第二批复试。
(2)每个研究方向只有一名考生上线的,一人参加复试。
(3)如个别研究方向没有上线考生的,安排复试考生。
2、第二批复试名单确定的原则:
未能参加第一批复试的所有上线考生及参加第一批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含新增加的2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名额,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张榜公布并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0日~30日
第一批复试考生报到时间为;4月20日
其中,4月20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表、政审表和体检表;
4月20~ 22日在各二级院所进行复试:
第二批复试考生报到时间为;4月23日
4月23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表、政审表和体检表;
4月24日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 )集中在西苑医院体检中心统一体检(考生提前准备好一寸照片一张)。
4月25 ~ 30日在各二级院所进行复试:
1 、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
2 、专业面试;
3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三)复试方式:
笔试:专业课笔试,卷面分100分。同等学力者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面试:由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专业课面试。复试小组成员由3~5 人组成,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实践能力考核:条件许可的院所可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
同一专业复试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四)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院内复试不重复收费。
体检费自理,每人60元。
七、初试、复试分数的权重与录取原则:
1、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面试50分;外语口语50分,听力50分。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之和,总分250分。
3、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累计相加,各专业录取总分最高者。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50分值以30分为及格),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听力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对初试成绩排名第一,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处理要慎重,要经过导师小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经过二级院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最后报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以后方可以执行。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单位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各二级院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重要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64014411 —3380,3381 ,84034358
监督举报电话:64013946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九年四月九日
附:复试名单
中国中医科学院2009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95人)
基础所: 王国为 尹俊县 高占华 刘婷婷 王荣平 杜中平
医史所: 张岳 赵际勐
基临所: 王鹰 李娜 李建鹏
实验中心:杨虹 谭志高 吴晓毅
针灸所: 杨逢春 司晓华 刘洪智 王桐
信息所: 何光虹 佟琳
中药所: 张迎春 刘树扬 顼佳音 邹玉杰 李雨田 邹丽娟 李会平 黄文倩 马悦 韦颖 李青 张彬 王志霜 肖文娟
西苑医院: 高磊 熊伟 许大剑 李琨 黄奉献 陈国卫 彭扬中 宁彦柳 张磊 王强 于泓 陈静 白瑞娜 万健民 李浩 王连美 袁菊华 马俊丽 何丽清 柳诗意 孙利
广安门医院: 冯博 杨广栋 张莎莎 姜山 蔡燕兰 刘恒亮 李荫龙 韩国正 高扬 王海南 樊蕾 高亚芹 张晓雪 辛小玲 王靖思 杨清高 张先慧 孟令东 王苏 刘瑞 许彦臣 刘仕杰 崔国策 陈琴 崔雅坤 郑彦 王得志 张婷婷 康婧
望京医院: 孙仲宜 焦权明 曹连续 秦伟凯 刘洪伟 申霖来 林丹 张永超
眼科医院: 包银兰 侯乐 吴沂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