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博士生招生分春季和秋季两次。
1. 春季入学招生考试:
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10日—31日)
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一般在第三周)
入学时间: 2010年3月1日
2.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日—31日)
考试时间: 2010年5月(一般在第二周)
入学时间: 2010年9月1日
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报名及考试地点:航天二院研招办。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手续
1. 符合报考条件者,交纳报名费(200元/人)。
2.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报名资料后十天内)提交下列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等);
(6)曾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证明书;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的笔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数学、一门专业课。
2.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科的满分均为100分。
3.初试成绩合格者由博士生考核小组进行复试 。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等我院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六、录取
博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综合考察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学士、硕士学位论文、科研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
1.考生如需往年试题或了解我院有关情况,请来信或来电联系。
2. 我院研究生招生情况信息全部在网上进行发布,考生根据需求随时进行查询:Http://www.casicedu.cn 。
单位代码:83221
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电 话: 010-88526444
传 真: 010-68766574 E_mail: casic_chin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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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北京142信箱25分箱
联系部门:中国航天二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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