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一)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院校研究生招生处承担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复试录取基本管理规定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6月1-8日
(二)复试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120-400%。
(三)复试资格
学校对招生导师团队推荐的拟进入复试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准予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已经公示)。
(四)复试专家遴选及培训
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外研发机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依托培养单位及招生学科专业相近原则成立复试小组。院校组织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参与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由7人及以上组成,包括5人及以上的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设组长1名)、秘书2名(负责复试记录、录音(录像)和安排有关事宜)。原则上招生导师与副导师至少有1人参加复试。所有复试专家需签订复试专家保密承诺书。
(五)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方式为文献阅读、面试相结合,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研究生复试,应当回避接触当年复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
3.任何单位和导师个人不得在规定之外对考生承诺预录取。
三、复试工作基本程序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1.拟进入复试的考生资格均由研究生招生处审查。考生报考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后统一交给复试小组。
2.复试小组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小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严防复试“替考”。
3.入学时,各依托培养单位及院外研发机构应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工作基本程序
采取现场复试,复试过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参加复试考生要求:进行考前7日健康自我监测。凭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及健康宝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如进入复试的考生有来自非低风险区,该学科专业复试方式整体调整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所有人员复试过程需全程佩带口罩。
1.前期准备
(1)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充分评估,错时错峰分专业进行复试。
(2)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
(3)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全面负责复试过程清洁消毒工作。
(4)复试工作开始前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复试场所开窗通风。
(5)在复试场所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6)复试牵头单位需掌握复试小组人员及复试学生健康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防疫防控指导。
①复试小组人员及复试学生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②复试小组人员及复试学生学习和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
③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检时短暂取下口罩,面部识别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尽快通过安检通道。
④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⑤参加复试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前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家长进入。
⑥所有人员复试过程需全程佩带口罩。
2.考题命制
复试小组需提前准备各学科专业相关英文文献。
3.复试过程组织
(1)材料提交
①资格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获得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英语达标者需提供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原件。
②复试考查参考材料: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纸质版(与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
(2)《诚信复试承诺书》、《保密协议》签订
复试开始前,所有申请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测试过程诚信,严禁考试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取消复试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所有申请人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申请人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文献和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学校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期间要求考生所在场所,不得有任何其他人、考试相关材料及无关通讯设备等。
(3)文献阅读
阅读文献在面试开始前1小时进行,考试开始前由复试组派专人根据申请人申报专业及导师向申请人提供复试小组命制英文文献1篇,要求考生在60分钟内通读全篇文献并理解,可使用笔记本电脑查询相关辅助资料。可以在草稿纸上做笔记。面试时复试专家将针对文献内容及申请人硕士期间背景提问。
(4)面试
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为20 分钟。
面试内容:
①申请人汇报2-3 分钟(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英语表述);科研或临床实践心得;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综述;自我评价: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特长等)。
②申请人汇报文献5分钟(包括:英文阅读文献摘要或者部分段落;文献的大致内容;文献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文献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等)
③复试组专家针对申请人的研究背景围绕文献广泛提问,主要考核申请人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敏锐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思想及进取能力、学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5)注意事项
①确保基本防控条件,错时错峰分专业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开始前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复试场所开窗通风。
②复试小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身体健康。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必须按要求集合到指定复试场所,不得迟到、早退。所有工作成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③复试小组秘书要提前联系参加复试的学生,确保复试考生身体健康。
④在思想品德方面,各复试小组可自行制定考核方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小组所有专家现场独立评分(附件1),要求专家根据申请人在测试过程中综合表现在打分基础上评定申请人为优秀、良好、一般,优秀的评分标准为85-100。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分即为申请人的博士申请-考核总成绩。
全部申请人复试结束后,填写复试结果表,并根据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小组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复试小组可在复试的同时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各依托培养单位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依托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依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参照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执行。
六、检查与监督
复试期间院校监督电话:010-65133072,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