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物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陈晓光 (主管副所长)
组员:蒋建东 (所长)
刘 煜 (党委书记)
孟黎明 (保卫处)
胡金凤 (研究生教育处)
二、按二级学科组织复试小组,2013年4月22起由各复试小组秘书通知考生。
三、复试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200%确定。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2013年4月22日--5月6日,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各学科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复试小组确定,按规定进行。
五、研究生教育部组织考生体检
(1)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心电图、肝功、胸透、耳鼻喉、血常规、尿常规检查
B超:肝、胆、胰、脾、肾
(2)体检费≦250元 /人,由考生自理。(考生带1寸照片一张)
六、由复试小组核查考生证件:
1、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非应届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考生需要提供硕士论文摘要复印件、对论文特色自我评价(500字,复试时计分,一式5份)
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领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1500字,含立题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创新点、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预期研究成果等内容)(复试时计分,一式5份)
4、核查考生登记表上的照片与本人及其有关证件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同时检查考生的笔迹是否与初试答卷的笔迹相同。
七、药物所招生信息公示材料、复试名单、复试考核记录表、结果表、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复试通知书、复试方案等事项见药物所东楼大厅宣传栏。
八、复试结束后,请导师与拟录取的考生按照“2013级研究生选课注意事项”预选学位课学分,届时上北京协和医学院相关网页确定所选课程。
九、请拟录取的考生到研究生教育部落实相关事宜。
十、复试期间出现的特殊事宜,应及时报告药物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药物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