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2018年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地科院自主招收培养(以下简称自主招收)和地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以下简称与XX联合培养)两种形式,下面就两类研究生的户、档迁移注意事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
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迁户口,其他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的原则。
(一)户口迁移地址
1. 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户口迁入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院。
2. 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户口迁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号中国地质大学。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cugb.edu.cn/gdetail.action?id=21963)。
3. 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户口迁入地址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或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的报到须知。
4. 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户口迁往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或安徽省合肥市合 肥工业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的入学注意事项
(二)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学生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户口材料包括:户口迁移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在上交户口迁移证之前,请个人留存复印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切勿丢失。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 户口迁移卡上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 “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填写XX省XX县、XX省XX市或直辖市。
3. 户口迁移卡内容要清楚准确,且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姓名、身份证号要与本人身份证上及报名时填写的一致,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4.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但迁移证过期不影响当年落户。
二、档案迁移
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不调档,非定向培养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如下:
1. 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档案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37。接收人:张一田,电话:010-68999643。
2. 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档案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室,邮政编码:100083。接收人:于琦,电话:010-82321091。
3. 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档案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邮政编码:430074。接收人:王老师,电话:027-67885070,027-67885153。
4. 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档案邮寄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09。接收人:钱俊老师,电话:0551-62901524。
三、组织关系转移
中共党员(含预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其他新生无需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不转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及“传真”栏要填写准确。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随身携带,注意不要放在新生人事档案中。
1. 录取培养单位为水环所的博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河北省委省直工委组织部”,开往单位填写“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2. 录取培养单位为岩溶所的博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开往单位填写“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3. 录取培养单位为青岛所的博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开往单位填写“中共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委员会”。
4. 录取培养单位为成都所的博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开往单位填写“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5. 录取培养单位为京内各所的博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一律填写“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开往单位填写“中国地质科学院”。
四、录取通知书寄发
自主招收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由我院寄发;联合培养招收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由高校发放。如考生个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手机号、邮政编码)有误或有变,请及时报研究生院更改,以免影响收取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大约6月下旬份发放,请及时关注我院及相关高校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