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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中国地质科学院 /2013-11-24

 各位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中国地质科学院博士研究生!
    现将具体入学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要求
    地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分为地科院培养和地科院与高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大学)联合培养两种培养模式。报到时间和要求分别为:

 

    (一)联合培养博士生
    享有地科院和联合培养高校双重学籍并在联合培养高校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联合培养博士生须首先按时到地科院研究生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进行入学教育后,再分别按照各高校的入学时间和要求到高校报到入学。
    1.2013年8月28日8:00-16:00,全体博士研究生到地科院研究生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各联合培养学校具体报到时间:
    8月31日            北京大学
    8月31日-9月1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9月1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各高校报到要求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3级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年博士生新生报到须知”(附件2)、“北京大学2013级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附件3)。
    3.联合培养博士生户档及组织关系:
    迁移及落户按照“关于2013年录取博士研究生户档迁移及组织关系转移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办理详见http://edu.cags.ac.cn/content.php?aid=456

 

    (二)地科院培养博士生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课程学习期间住宿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玉泉路园区。博士生首先在地科院研究生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进行入学教育后,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科学院外)博士生报到及教学安排”(附件4) 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报到选课。
    1.2013年8月28日8:00-16:00,全体博士研究生到地科院研究生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 2013年9月7日8:00-16:00,到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教学园区办公楼教务处(229号房间)办理报到手续。
    3. 地科院培养博士生户档及组织关系:
    迁移及落户按照“关于2013年录取博士研究生户档迁移及组织关系转移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办理详见http://edu.cags.ac.cn/content.php?aid=456

 

二、住宿管理
    1.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可由学生自己携带,也可到北京自行购置。行李请随车办理托运手续,院不负责办理提前寄送的行李。
    2.分配给每个学生的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让。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在学生宿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内宿舍住宿,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及所在研究所(中心)签字同意,报院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宿舍不再保留该同学的住宿床位。
    4.由于宿舍面积有限,请不要携带体积较大的物品。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明火电器以及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三、自带物品及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正身免冠彩色光面纸相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正反面印在一面)、户口迁移卡、党员组织介绍信等到地科院报到时,交院研究生部。重要证件务必随身携带,切勿邮寄或托运。
    2.地科院培养非定向博士(不含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到京后自行办理北京地区中国工商银行卡,在院研究生部报到时须登记银行卡号,以便发放生活补助。就近可到甘家口大厦对面的工行办理。
    3.体检费60元。
    4.由于报到时需办理餐卡等相关手续,请先准备好两个月的生活费。
    5.差旅费和行李托运费自理。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2007年新版方为有效,填写项不得有空白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京、津、沪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党委组织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开据。
    3.接收新生组织关系时间截止期为当年12月31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4.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大学已超过半年的同学,请要求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来院报到后交院研究生部党总支。
    5.因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而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要求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持有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要求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转入研究生院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 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五、户口迁移
    1.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卡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院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3.“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中,须具体填写到XX省XX县、XX省XX市或直辖市(可以带县)。如不符合格式将无法办理户口迁移。
    4.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院
    5.户口迁移卡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6.未领身份证或者身份证遗失,请自行记录身份证号。
    7. 来自北京市家庭户口或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的新生(指在北京工作过且已转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根据2000年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其户口不迁入学校。即,北京生源新生不迁入户口
    8.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迁户口,其他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的原则。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部(院主楼239房间),邮政编码:100037。
    研究生部主页:http://edu.cags.ac.cn/,请同学们关注网站的内容更新。
    联系电话:010-68999643;E-mail:edu@cags.ac.cn
    预祝你来校顺利!

 


              

        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部
                                             二O一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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