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以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为企业科技进步培养科研新生力量为指导思想。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我院招研复试工作在院招研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安排。
二、复试导师组成员由招研领导小组指定5-6位导师组成,并要求成员明确院招生复试的指导思想、原则,复试的要求、科目、内容、成绩评定标准。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确定名单的原则及人数
(一)初试成绩达到下列分数:总分300分以上;统考科目在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90分以上,其中作图科目100分以上,为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
(二)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复试导师组进行本科毕业学校、学习成绩、专业基本素质、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等方面的综合初审,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复试。(具体调剂流程参见本办法第七条)
(三)招录考生人数与通过初审入选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一般为1:1.5-2.5。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
1、建筑设计考试:统一题目笔试作图;
2、专业综合面试:复试专家组对考生逐一面试;
3、由研究生办公室对复试考生进行职业素质测评;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专家组指定一名导师对考生逐一测试;
5、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于复试开始时间前1周,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入选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定,由研究生办公室制定统一的分项评判标准,在复试全部结束后,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三)复试各科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权重如下:
1、建筑设计笔试50%
2、专业综合面试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五、复试合格标准及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1、达到复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为复试合格,并由复试成绩最高分向下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www.cadreg.com.cn的“招生招聘”专栏公布。
3、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初试、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如下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
六、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督电话 010-68302074 咨询电话 010-6830203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 010-82837219
七、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调剂考生首先在调剂网上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后,必须自行登陆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信息登记(未经教育部调剂网上登记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调剂录取)。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信息后,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查收我院回复的相关信息,对未及时接收并回复信息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3、我院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对拟复试的考生通知其复试。
4、我院组织进行复试及体检。
5、对参加我院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一志愿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并由我院出具初试试卷调档函,调取考生初试试卷。
6、我院对拟录取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及政审表现。
7、我院做最后审查,并报教育部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9-04-13
附:复试人员名单:
董晶涛、王芙莹、李湛凯、张伟、赵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