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年博士考生: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学科复核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1. 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3. 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普通招考(初试+复试)录取办法
(一)初试
1. 初试方式:初试主系统推荐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各培养单位可选用“腾讯会议”或“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同一单位应选定统一的备用线上平台)。
2. 初试时间: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各培养单位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初试时间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对外公布。
3. 初试基本程序
(1)考生身份确认及初试资格审查
初试前,考生须根据培养单位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各培养单位进行初试资格审查和考生身份确认: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核查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应届生);④硕士课程成绩单;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⑥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的考生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已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考生可免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培养单位在初试前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将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①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初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考生头肩部及双手要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学科考核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②考生初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初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初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初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③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初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初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初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④为确保初试过程顺畅,初试开始前各培养单位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可结合考生身份确认工作进行),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初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培养单位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⑤为保障远程初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初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初试平台上签订《初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初试环节。
4. 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科目均采用百分制打分。学科考核组将从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三个题库随机抽题,通过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每科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测试可以进行外语听力、口语和翻译测试。每位考生分别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每科不少于3道,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答题,可向考核组示意,提前结束该项测试后进入下一科目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初试成绩由培养单位发布成绩查询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应按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培养单位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
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均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
1. 复试提交材料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以邮寄方式向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仅限往届考生提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大小须与原件一致,头像清晰,不得用身份证照片打印);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加盖公章的材料最晚可在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公示前补寄材料。
2. 复试方式:同初试方式,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3. 复试时间:2020年6月20至7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4. 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个人研修计划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学科考核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单位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参照初试要求进行。
5.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外语占20%,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能力面试(含思想品德考核)占5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其中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需要从题库随机抽取2道试题,采用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测试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三、“申请-考核制”录取办法
兽医学院(专业代码为0906**和兽医博士095200)和畜牧学科(专业代码为0905**)的“申请-考核制”录取办法由兽医学院和畜牧学科相关培养单位自行公布。请考生在报考培养单位网站查看。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培养单位的拟录取名单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具体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开展。
六、监督机制
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各研究所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七、其他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各培养单位将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于初试、复试和学科复核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