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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3-10-07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以下简称“农经所”)实际情况,制定农经所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总体复试办法。

2、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成员由农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复试小组负责按照农经所招生指标数选拔拟录取考生。

3、农经所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9785),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二、资格审查

根据要求,农经所在复试前对准予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两份);3、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书复印件;6、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必须是二代身份证);7、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三、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农经所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按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成绩

管理学(12)

47

60

60

170

根据上述复试线,确定农经所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如下:

 

序号

考生编号

序号

考生编号

1

黄泽颖

821013100130502

9

胡  振

821013100130158

2

包月红

821013100130141

10

陈  林

821013100130836

3

钟  鑫

821013100130788

11

江松颖

821013100131386

4

卓  炯

821013100130002

12

刘定国

821013100130742

5

崔  凯

821013100130795

13

罗晓楠

821013100131216

6

韩  枫

821013100130583

14

周荣柱

821013100130487

7

孔维升

821013100130830

15

卫  荣

821013100131033

8

张法顺

821013100130685

16

唐  轲

821013100131040

(二)复试办法和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的全面考查。

学术水平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包括考生学术潜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科研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和笔试)占50%、综合面试和笔试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为1:1.3。

四、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5月6日(周一)

上午8:30-12:00

审核材料和递交体检表(需填表正反面打印后贴好照片,预交体检费70元,请备好零钱。)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110室

5月7日(周二)

上午7:50-12:00

体检(需空腹)

海淀医院体检中心大厅圆桌旁领表,统一进行体检。(无研究所盖章体检无效。)

5月7日(周二)

下午2:30-4:30

笔试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335会议室

5月8日(周三)

上午8:00-8:30

复试小组培训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231会议室

5月8日(周三)

8:30开始(全天)

面试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231会议室(面试)263会议室(面试准备)

5月9-10日

(周四、周五)

导师学生进行双选

邮件进行双选

5月13日

(周一)

发布拟录取结果

农经所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

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10-82106702

五、录取

(一)录取成绩中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认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录取专业上报后不得更改。

(四) 2013年农经所实行按专业和研究方向报名的方式,导师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

1、关于导师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一、导师与考生协商一致;二、尊重考生意愿;三、导师招生数量最多不超过1名。

2、若考生选择的导师出现重叠情况,初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应具有选择导师的优先权; 若导师选择的考生出现重叠,主持国家重点课题、经费充足、进入我院“优博论文培育计划”的导师具有选择学生的优先权。

六、培养费

根据《关于调整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基本生活津贴和助研津贴的通知》(农科院研生〔2012〕37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起,免收研究所、导师和研究生承担的培养费(委托培养、计划外研究生除外)。

中国农业科学院外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由考生与研究生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后直接交研究生院。

计划外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缴纳标准为40000元/人。根据研究生院财务要求,农经所须通过银行汇缴培养费,不能支票往来。

七、体检

1、在复试前,农经所根据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被录取。

2、农经所将根据相关要求安排考生统一体检,使用统一规定的体检表样式。

3、农经所认真核实检查考生身份,杜绝替检现象发生。体检医疗机构只提供考生真实的体检档案,不做体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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