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拟调剂到外校的考生须达到以下要求,我院方能为其办理 相关手续: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2 、提交调入单位招生部门出具的调档函或接收函;
3 、提交本人申请(具体格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可寄送或传真至我院招生办公室(传真:010-82106609,请注明招生办公室收),我办审核无误后方能向考生拟调入单位以机要形式寄出考生报考材料(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如需以快递方式寄送,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件: 2009 年报考我院硕士外调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