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研招办: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以提高招生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201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主任、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及研究生招生办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对201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
2、按学科研究方向组建以导师为主的考核复试小组,对复试工作具体实施。各复试小组由3名以上相关研究方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3、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二、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工作有效性,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专业课笔试;
(3)专业面试;
(4)英语听力测试;
(5)英语口语测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方式
1、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复试标准,确定复试名单,报院领导小组核准后,通知考生复试。复试采取1:1.2比例差额复试。复试工作办法将在复试前一周在本单位网站(www.caams.org.cn)公布。
2、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30分钟,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及考生学习、工作等情况。英语口语测试与听力测试相结合,采取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口头交流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的全面考核。
四、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拟定于 4月13日 。地点在第三会议室(B212)。
2、 4月13日 8:30,复试考生到办公楼B610室报到,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往届生还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4)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6)考生简历。
3、上午9:00进行综合面试,下午进行笔试。
五、成绩确定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取这两项成绩的平均值为最后的复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六、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向研究招生办公室提出具体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中国农机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4882241;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488222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以上是我院201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此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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