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1417
一、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专业技术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学校各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除应具备(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1篇以上文章,且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只填报北京联合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前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至4:00,其他内容详见我校研究处主页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8、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学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5日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14:00-17:00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登录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查询初试成绩,学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学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联合大学属于一区。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学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学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5、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按照学校研招网上公布的调剂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学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部门的规定,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中医专业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其它专业硕士学费标准8000元/年∙生。
(二)奖助政策
学校自2014级全日制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和其他单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其中,新生入学奖学金覆盖率达100%。
新生入学奖励政策:
1、 一志愿报考且初试成绩在本学科排名前20%、一志愿报考的本校应届毕业生、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推免学生,给予奖励1 万元;
2、其他新生奖励8000 元/ 人,100% 覆盖;
3、各招生院所的奖励(可参看各招生院所的网站招生政策http://www.buu.edu.cn);
在校生的奖励政策:
1、 国家奖学金:2 万元;
2、 国家助学金:7000 元/ 年/ 人;
3、学业奖学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覆盖率达90%;
4、校级奖学金:覆盖率20% 以上;
5、三助津贴:助教、助管和助研(助研经费不少于15 个月,每月至少300 元)
6、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创业资助等其它奖助项目。
七、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见北京联合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学校2017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法律(非法学)、中医专业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硕士的基本学制为2年。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推免生的招生录取请见《北京联合大学2017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101
传真号码:010-64909005
纪检监督电话:010-64900044
研招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邮箱: ldyzb@buu.edu.cn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院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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