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北京联合大学关于公布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联研[2014]13号)全面负责领导和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的各项工作。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 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定;审核上报拟录取名单。北京联合大学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 业点(以下简称学科点)负责制定本学科及其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复试方案,包括研究生复试笔试题的命题工作、面试的程序和内容等,并报校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实 施本学科点的各项复试工作。
(二)程序公开,全程监督
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布,网 址:http://graduate.buu.edu.cn,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见《关于成立北京联合大学招 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严格培训,保证质量
各学科点应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复试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严密性。
(四)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各学科复试最低分数需达到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复试方式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课笔试:按照我校印发的《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与参考书目》上所规定的科目,考生根据专业方向选择考试科目及试题,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心理测试等,同时原则上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情况、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按照我校印发的《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科目。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的程序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学生还需提交一张A4纸质大小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笔试程序
(1)随机抽取一卷(套)专业课笔试试题作为复试笔试试题;
(2)笔试试题考试结束后由试题专管员密封试卷后交给阅卷教师阅卷。
3.面试程序
(1)考生在面试等待区等待;
(2)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现场回答教师提问;
(3)各考场教师现场分别评分,现场汇总并计算平均分。
4.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由各授权学科点自行确定,复试地点均安排在校本部(临床医学专业除外)。各学科将复试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进行网站公告。
(四)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差额复试原则和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录取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
(五)复试名单
1.各授权学科点根据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2.各授权学科点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提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处审核。
3.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六)复试命题
各学科专业课笔试试题出A、B卷。综合能力面试题库A、B库,每套题库至少包含试题不少于30道。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2.复试成绩构成
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课笔试×30%+综合能力面试×70%。
(八)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权重为50%,复试成绩权重为5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结果公示
各相关学院将复试结果报校研究生处,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复试考生到北京市高考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复试工作中按硕士授权学科成立十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工作,即金融学复试小组、法硕复试小组、教育学复试小组、考古学复试小组、专门史复试小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复试小组、食品科学复试小组、软件工程复试小组、临床医学复试小组和工商管理复试小组。
各复试小组分别由5名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为硕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应包括授权一级学科点、目录外二级学科点和相关基层培养单位人员,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本学科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各复试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具体参照《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联研[2006]3号)执行。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我校2015招生计划,招收人数为136人。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首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其余招生计划指标的拟录取名单在调剂考生中确定;
2.依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分别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列;
3.在同一学科内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4.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复试科目(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拟录取名单上报
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处网上进行公示,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专业试题、题库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联研[200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监考要求
1.笔试:笔试由各学科统一时间和地点,组织本专业考生参加,每个考场2名教师监考,实行主考负责制。
2.面试:监督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或笔录,并妥善保管备查。面试过程中复试教师要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打分,平均分即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三)复试的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四)复试的复议
1.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研究生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生的复议申请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责成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复议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复议做出处理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复试小组在一周内给予考生答复。
4.监督电话:北京联合大学纪监办 010-64900044,北京教育考试院 010-82837217
八 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