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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联合大学 /2013-11-17

 北京联合大学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联发[2006]34号)全 面负责领导和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的各项工作。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负责复 试考生的资格审定;审核上报拟录取名单。北京联合大学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以下简称学科点)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复试方案,包括确定考生面试和笔试考核的具 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报校研究生处审核;负责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各项复试工作。
  (二)程序公开,全程监督
  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复试成绩进行网上公布,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见《关于成立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严格培训,保证质量
  各学科点应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复试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严密性。
  (四)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各学科复试最低分数需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高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方式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课笔试的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印发的《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与参考书》上所规定的科目,考生根据专业方向选择考试科目及试题,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外语测试考核公共英语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含听力测试)为标准化试题,时间为60分钟;面试为朗读外语短文,回答老师提问。
  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专业外语等,同时原则上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按照我校印发的《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科目。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的程序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笔试程序
  (1)专业课笔试试题和面试试题题库由学校试题专管员随机抽取一卷(套)作为复试试题;
  (2)考试当天由学校试题专管员将试题送达考试现场。笔试试题考试结束后由试题专管员密封试卷后交给阅卷教师阅卷。
  3.面试程序
  (1)考生在面试等待区等待;
  (2)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现场回答教师提问;
  (3)各考场教师现场分别评分,现场汇总并计算平均分。
  4.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网站公告。
  (四)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差额复试原则和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录取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
  (五)复试名单
  1.校研究生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2.各学科点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提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处审定。
  3.复试名单在我校网上向考生公布。
  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六)复试命题
  各学科专业课笔试试题出A、B卷。综合能力面试题库A、B库,每套题库含试题30道。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笔试与面试)、综合能力面试三科成绩的平均分。
  2.复试成绩构成
  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笔试50分、面试5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课笔试×20%+外语测试×20%+综合能力面试×60%。
  (八)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权重为50%,复试成绩权重为5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结果公示
  校研究生处按学科对考生复试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布。
  网址:http://graudate.buu.edu.cn
  四、体检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复试考生到北京市高考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复试工作中成立七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工作,即外语复试小组、考古学复试小组、专门史复试小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复试小组、食品科学复试小组、软件工程复试小组和工商管理复试小组。
  外语复试小组由外语部6名教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公共外语的笔试和面试。
  考古学复试小组、专门史复试小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复试小组、食品科学复试小组、软件工程复试小组和工商管理复试小组分别由5名教师(原则上应为硕士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各复试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具体参照《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联研[2006]3号)执行。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我校2013招生计划,招收人数为92人,其中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人。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首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其余招生计划指标的拟录取名单在调剂考生中确定;
  2.依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分别排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列;
  3.在同一学科内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4.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复试科目(专业课课笔试、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拟录取名单上报
  拟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专业试题、题库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联研[200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监考要求
  1.笔试:笔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全体复试考生统一参加,每个考场2—4名教师监考,实行主考负责制。巡考教师2名,负责考场巡视和违规考生处理;
  2.面试:监督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备查。面试过程中复试教师要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打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
  (三)复试的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四)复试的复议
  1.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研究生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生的复议申请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责成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复议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复议做出处理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复试小组在一周内给予考生答复。
  4.监督电话:北京联合大学纪监办 010-64900044,北京教育考试院 010-82837219
  八 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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