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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硕士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二)(8)

北京邮电大学 /2013-08-11

      第三十章 法与和谐社会
         第一节 和谐与和谐社会
         第二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
第三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
三、试卷结构
题目类型:概念题,选择题(多项或单项),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知识产权法
一、考试目的
要求考生系统地掌握法学基本概念与应用原理,并且能够灵活运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二、考试内容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四、知识产权的客体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六、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及地位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一章 著作权概述
第二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五章 相关权
第六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七章 著作权利用
第八章 著作权的管理
第九章 著作权的保护
第三编 专利法
第十章   专利制度概述
第十一章   我国专利立法及修改
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客体
第十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及权利归属
第十四章   专利的申请与审批
第十五章   专利的复审、无效及终止
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第十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四编 商标法
第十八章   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第十九章 商标注册
第二十章    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决
第二十一章 商标权的内容、取得与终止
第二十二章  商标权的利用
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二十四章 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第二十五章 商标权的限制
第二十六章 商标管理
第五编 其他知识产权
第二十七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二十八章 商业秘密权
 第二十九章 地理标志权
第三十章   植物新品种权
第三十一章   商号权
第三十二章   反不正当竞争
第六编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第三十三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概述
第三十四章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国际公约
第三十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及其《知识产权协定》
三、试卷结构
题目类型:概念题,选择题(多项或单项),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
一、考试目的
考察学生掌握的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灵活运用行政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行政法基本概念、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人、行政相对人、行政职权(一)、行政职权(二)、行政行为、行政规定与行政决定、行政决定(一):命令、确认、给付、征收与征用、裁决、行政决定(二):行政许可、行政决定(三):行政处罚、行政决定(四):行政强制、特殊行政行为、行政相关行为、行政证据、行政依据、行政程序、行政违法、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和行政复议。
三、试卷结构
1、题目类型:简答题、论述题
 
国际商法
一、考试目的
考察学生掌握的国际商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运用国际商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商事组织法、代理法、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服务贸易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国际技术转让与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工业产权法、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三、试卷结构
1、题目类型:简答题、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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