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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 /2013-08-11

 

一、资格
1.       北京邮电大学2011级和2010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硕士学位课均已及格且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北京邮电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请参见《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       被推荐的2010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自入学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还应已达到以下要求:
l         理学门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SCI收录刊源上发表(含录用)论文至少1篇。
l         工学、军事学门类:在重要刊物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身份发表(含录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
1)       已在SCI、SSCI收录刊源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2)       已在EI收录刊源上或被EI检索的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
l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SCI、EI、SSCI、CSSCI收录刊源上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l         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门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CSSCI收录刊源上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程序
1.       导师依据学生在学期间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情况,推荐优秀硕士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2.       2012年11月1日11月9日被推荐的硕士生填写《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资格审查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与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至硕士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进行资格审核。对学位课成绩计算和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有疑问的,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       2012年11月1日11月9日硕士生导师填写《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导师推荐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导师推荐表”),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研究院)主管院长审核并在“导师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4.       学院(研究院)为每位学生出具一份且只出具一份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导师推荐表”和“资格审查表”;
5.       2012年11月9日前(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的“资格审查表”、“导师推荐表”和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拟接收博士生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6.       2012年11月1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7.       2012年11月19日11月25日资格审核通过者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标准为200元/人;
8.       2012年11月19日11月26日(工作日内),资格审核通过者将打印的报名表、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职称须为副高职以上、硕士成绩单(须加盖公章)、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       硕士专业为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105民商法学、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302传播学、050404设计艺术学、077001教育技术学、120401行政管理的学生,须加试数学类专业基础课与专业综合课。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同;
10.    须加试的学生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加试申请表》,填写后,与第8条所列材料一并提交;并于2013年3月15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北京邮电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
11.    2012年11月29日12月4日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咨询拟接收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三、复试
1)       复试组织:由拟接收导师在内组成三人以上(含三人)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其中至少有三人职称必须为正高职。
2)       复试内容
1)       对学生材料进行评价;
2)       全面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3)       外语听说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       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2012年11月19日11月25日(工作日内)学生自行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学院(研究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六、其他
1.       凡硕士期间为委托培养的学生,需在提交“导师推荐表”和“资格审查表”时出具硕士期间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硕博连读的证明信。
2.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zb.bupt.cn
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东侧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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