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介绍 |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 211 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前身北京邮电学院建于 1955 年,是新中国的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 1993 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改为现名,并由江泽民同志亲笔题写了新校名。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北邮已经成为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北京邮电大学位于高校林立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科技开发区,环境幽雅,交通方便。学校占地面积 693 亩,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 15000 多人。多年来,北京邮电大学培养的研究生供不应求,他们遍布我国信息科技产业领域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校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建成信息领域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设有电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通信网络综合技术研究所、信息网络中心、理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文法经济学院、软件学院、语言学院。现有41个硕士点,两类专业学位硕士点(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14个博士点和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有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学校图书馆是全国最大的邮电通信专业性图书馆,现有藏书刊 15.2 万种 92 万册,在“通信与电子学”、“计算机科学”等方面藏书齐全,并具有一流的现代化数据检索和信息查询水平。北京邮电大学是创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 )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的计算机校园网是 CERNET 示范工程。学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教育设施先进齐全。 北京邮电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通信高技术研究的整体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通信及相关领域,拥有以中国科学院院士叶培大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周炯槃教授、两院院士陈俊亮教授、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徐大雄教授为代表的一批高水平的博士生导师和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术梯队。在专任教师队伍中,半数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其中有 126 名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国家级专家,多数是国内外的知名学者。此外,学校还聘任了多名兼职教授。 长期以来,北京邮电大学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形成了“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教育思想。 同时,学校还非常注重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现已同美国、日本、加拿大、法国、德国、俄罗斯、丹麦、波兰等国家和地区 20 余所大学建立了学术方面的校际合作交流关系;与爱立信、高通、 IBM 、摩托罗拉、北方电信、诺基亚、索尼等 10 余家世界著名通信公司开展了富有成就的合作,组织了一系列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为培养学生的现代意识和国际意识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当今,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充满希望的 21 世纪,将是富于挑战的信息社会,是通信与信息人才可以大显身手的科技时代。 |
报考注意事项 | ||||||||||||||||||||||||||||||||||||||||||||||||||||||||
一、 2007年我校共有41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名额(包括计划内、自筹、委培)在2006年招生人数为2055名的基础上略有增加(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其中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体系结构、信息安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路与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密码学、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学工程等14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教民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我校2007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 2005 年 8 月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 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③ 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67 年 9 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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