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考博士生初试合格标准
经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主管院长联席会审议通过,我校2023年公开招考博士生初试合格标准为:
初试成绩单科不低于39分,总分不限。
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报考情况,制定不低于此标准的分数要求,具体请登录各院网站查询。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公开招考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2×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的范围内,由各学院自定。硕博连读学生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根据当年各院专业、研究方向或导师的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6、每位博导最多可招收1名定向生。
三、调剂原则及流程
1、调剂对象
1)达到我校2023年公开招考博士生初试合格标准,但未被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
2)复试合格的硕博连读学生。
2、调剂原则
1)调剂专业原则上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拟调入学院制定的调剂录取政策。
3、调剂流程
1)登录各院网站查看导师缺额信息,并联系相关导师。
2)院内调剂流程:具体办理调剂流程由学院自行制定。
3)院间调剂流程:
考生填写《2023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调剂登记表》(点击即可下载),并在拟调入学院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公布的拟调剂导师邮箱;
具体调剂复试时间由拟调入学院通知。
四、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yzb@bupt.edu.cn;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五、其他
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