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现将我校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6月14日-6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285173。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能通过审核、学籍学历有问题且未按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现将我校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6月14日-6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285173。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正式录取。未能通过审核、学籍学历有问题且未按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