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及《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制定本细则(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刘晓平,副组长贾庆轩;小组成员:孙汉旭、许良军、杨福兴、张毅谨。
组长主要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副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复试具体工作和考生的复议工作;
组员主要负责招生复议工作制订、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学生政治思想、心理健康等复试工作。
第三条: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初试分数达到国家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和符合我校调剂原则的调剂生。复试名单将在我院网站(http://sa.bupt.edu.cn)公示。
第四条:调剂原则:
1.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120%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允许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先在学校内部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确因校内无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生源不足,方可考虑校际间调剂;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且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
3.相近专业是指调入调出专业原则上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近。
4.学术型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反之不行;
5.校外调剂的考生本科毕业学校须为“211工程”或指定学校指定专业;
第五条:我院今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方式:统一复试、入学总成绩(初试权重+复试权重)与考生志愿相结合,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
第六条:破格条件:
1. 优先校内外调剂,依然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考虑破格;
2. 总分与国家线差距5分之内或只有一门统考科目不够且差距10分之内的考生;
第七条: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体检等。
第八条:复试形式:笔试加面试。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精神,我院实行差额面试(比例:£1:1.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第十条:专业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成员由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其中至少有三名为硕士生导师。
第十一条:政治思想面试小组由院党委负责。
第十二条:复试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综合面试占70%(含外语听说10%),专业课笔试占30%。合格标准:复试成绩³60分。
第十三条:英语听说能力由各复试小组安排测试。
第十四条: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权重50%,复试成绩占权重50%。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政治思想面试、体检合格后,根据各导师组实际招生名额和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第十七条:考生对复试工作有疑义可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申请复议,接到投诉和申诉后,复试工作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在最短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 (投诉电话:62282281)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
2015年3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