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名单将于4月1日~4月15日在所报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为了使今年的复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1. 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体检)和考试用具。
2. 网上支付复试费后下载打印《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到拟复试学院教务科。
3. 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上)。
4. 除委培生、有具体委培单位的少骨生、北邮应届本科生外,其他考生请自行准备一个信封(22×11cm),用于发调档函。在信封的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内侧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拟录取导师姓名、档案在学校要填写学号。调档函将在2013年5月份寄出,请考生收到后速到档案所在地或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否则将无法正式录取。
5.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1)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 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且盖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6. 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正式录取后,还需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录取学院(研究院)交验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未能提供者取消入学资格。
7.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 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本科前三年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录取学院(研究院)交验。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为期两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
4) 依据《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所报考专业中有附加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8. 凡提交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合,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基本程序:
1. 报到:考生务必登陆http://yjzs.grs.bupt.cn/jf/login.aspx,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缴费成功后,打印《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到时提交,否则不予复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请见各学院(研究院)网站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政治面试。
2. 网上心理测量
测量时间: 2013年4月2日—4月18日;
测量方式:网上先注册后测量,一次性完成。
特别提示:只有完成网上心理测量方可参加复试。心理测量操作步骤请参考:http://psychology.byr.edu.cn/article/view.asp?id=612
3. 体检
4月11日、12日、15日上午7:30~ 10:00 地点:校医院 空腹抽血
4. 专业课笔试、英语听说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学院自定。
5. 同等学力加试
凡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和相关证明材料依据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在学院教务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对考试科目、查询具体加试时间、地点。
三、复试中入学总成绩的算法
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入学总成绩的算法如下: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10%(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除外)、面试、笔试);
2.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50%~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30%)其中:初试权重 +复试权重=1;
3. 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 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5173;
2、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