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邮电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北京邮电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及《北京邮电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制定本细则(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许良军、小组成员张正扬、张毅谨、廖启征、杨军。
许良军:主管招生院长,主要统筹管理,制订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等
张正扬:院党委书记,主要负责招生复议工作
张毅谨:院党委副书记,主要负责招生复试学生政治思想、心理健康等工作
杨 军:主要负责招生复试笔试命题工作
廖启征:博导,主要负责招生复试笔试试题质量控制
第三条:我院今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方式:统一复试、入学总成绩(初试、复试)与考生志愿相结合,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
第四条: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学位门类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2.可以接收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985”、“211”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考生中调剂。
3.学术型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反之不可。
第五条:复试条件: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及本专业分数线要求。
第六条: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体检等。
第七条:复试形式:笔试加面试。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精神,我院实行差额面试(比例:³1:1.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第九条: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成员由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其中至少有三名为硕士生导师。
第十条:政治思想面试小组由院党委副书记张毅谨、院务办主任李梅峰。
第十一条:复试的时间:4月10-11日。地点,见附表。
第十二条:复试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占30%,综合面试占60%,英语听力占10%。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必须满60分。
第十三条: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权重60%,复试成绩占权重40%。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政治思想面试、体检合格后,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上公示
第十六条:公费名额和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将按推免生、报考生和调剂生成绩的高低,按学科,按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考生对复试工作有疑义可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申请复议,接到投诉和申诉后,复试工作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在最短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投诉电话:62283173 邮箱:ljxu@bupt.edu.cn )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