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复试最低分数线以2009年国家分数线为准。文学分数线为总分340分(含)单科51/77,法学分数线为总分315分(含)单科46/69,艺术学分数线为总分320分(含)单科42/63。按照初试总分按专业从高到低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8日在学院(校)网站公示。
2. 4月13日——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复试考生报到阶段。报到地点在明光楼404室。报到时,考生须交验所携带复试材料,并交复试费100元。材料审核合格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学院签发“复试通知书”。 详细内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grs.bupt.cn/zsgz/index.asp。本科成绩单请携带2份。复试通知书每人一份,是考生参加政治面试和专业面试的有效凭证。
3.考生在4月 17日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详细内容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grs.bupt.cn/zsgz/index.asp。4月 18日,英语语言文学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课笔试时间:8:00-9:30 地点: 教1-301。法学、传播学与艺术设计学笔试时间:8:30-9:15 地点:教1-20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考生录取的原则:入学总成绩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三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英语听力考试占10%。各复试小组严格按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最后根据政治面试是否合格决定是否拟录取。
5.研究生政治复试由学院党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时事知识、心理状况、协作精神等;政治面试在4月18日至19日进行。政治面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心理测试。时间要求:请考生于09年4月17、18、19日上网,一次性完成测量。心理测试网址 http://211.68.71.67/,心理在线网页左上部“系统登陆方式”选择“学生”,用户名和密码报到时考生看学院通知。
7.考生对复试工作有疑义的可以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接到投诉和申诉后,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投诉电话:62283692
8.调剂原则: 我院只有少数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却因校内无法接收调剂,才从校外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详见国家调剂系统网站。
本规则由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
20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