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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招收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北京邮电大学 /2009-07-24
2009年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名单将于4月8日在所报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为了使今年的复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1.参加复试考生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现役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体检)、一支2B铅笔、一块橡皮、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
2.请考生自己准备一个5号信封(22×11cm),若考生档案在单位,在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信地址;若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在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若档案暂存在原学校,在收件人地址处填写学校档案馆通信地址;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上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拟录取导师姓名、档案在学校要填写学号。(调档信封考生写好后交学院留存,以便发调档函)。
3.凡定向生、委培生、北邮应届本科生不用填写调档信封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红色公章。
5.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正式录取后,需于2009年9月入学报到时向学院交验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未能提供者取消入学资格。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本科前三年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2009年9月入学报到时向院系交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为期两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
(3)考生所报考专业中有附加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参见招生简章)。
7.凡提交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合,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基本程序:
1.报到: 按复试学院规定时间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复试学院教务科(详细地址见招生简章)报到并交复试费,标准为100元。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考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政治面试。
2.外语听力考试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听力考试由人文学院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2009年4月17日晚18:00-18:40
考试对象: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统考生、MBA联考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场分布:具体考场分布请到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查看或4月16日到教一楼一层大厅查看。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www.grs.bupt.cn/zsgz/index.asp)
考生入场所带证件及材料:考生入场请携带参加初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B铅笔和橡皮。
3.体检
4月15日、16日上午7:30~下午15:00(中午不休息)地点:校医院
空腹抽血时间为上午7:30~10:30
4.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所在复试学院自定。
5.心理测试
请考生于09年4月17、18、19日登录http://211.68.71.67/,在心理在线网页左上部“系统登陆方式”选择“学生”,用户名和密码由报考学院告知,进入系统后→点击心理测评中心→心理普查→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题都必须答,文字作答可不写)→心理普查进行测量(两个量表都须完成),请一次性完成测量。
6.同等学力加试
凡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和相关证明材料依据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在4月16日前到研招办(教一楼428室)核对考试科目,加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地点:教一楼127室
另附:考生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参加统考时的准考证方可进入同等学力加试考场。
三、复试中入学总成绩的算法
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审议确定为如下算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听力考试10%、面试(含口语)、笔试)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50%~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30%)。其中: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
3.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2136;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0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