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内重点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毕业学校是“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可优先考虑;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或直博生。
二、招生专业
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以接收直博生。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须准备以下推荐材料,其中推荐免试生申请人于9月底前将材料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直博生申请人于9月底前将材料直接寄送至研招办: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班)总人数及其名次;
4、所在学校对免试生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评价;
5、推荐免试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1年外校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推荐免试生申请表,经所申请学院审批同意签字盖章后,交到我校研招办。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我校接到上述全部材料后,推荐免试生由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复试,对合格者发给免试生同意接收函,由免试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直博生由研招办统一组织。
(三)拟接收的申请者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后,必须尽快将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称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迟不得晚于教育部规定的最后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申请者收到《推免生登记表》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教务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院系所、专业、录取类别(非定向)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
四、录取
(一)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6月中旬寄发;
(二)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单位代码:10010
电话:010-64450293 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
化学工程学院 | 64434783 | panxf@mail.buct.edu.cn | 潘老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4433854 | muxy@mail.buct.edu.cn | 牟老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64434735 | wangqf@mail.buct.edu.cn | 王老师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64413467 | hjling@mail.buct.edu.cn | 何老师 |
经济管理学院 | 64448681 | lidd@mail.buct.edu.cn | 李老师 |
理学院 | 64437866 | guohz@mail.buct.edu.cn | 郭老师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64421335 | liuyh@mail.buct.edu.cn | 刘老师 |
文法学院 | 64434887 | cuij@mail.buct.edu.cn | 崔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