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表
除我校应届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位学生)外,其余拟录取硕士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政审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于2024年6月前将《政审表》邮寄至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审核情况不定时更新“政审表接收登记”状态。已经邮寄政审表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政审表接收状态,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二、定向就业合同书
(一)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定向就业合同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定向就业合同书》邮寄至研招办。
(二)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到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手续,并于2024年6月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邮寄至研招办。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
我校预计6月中下旬邮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于4月24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项目”,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交后不可修改)。推免生的考生编号见附件1。录取通知书务必由本人签收。未及时确认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接收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应届生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为自取。未按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四、体检
我校将于2024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政审表、定向就业合同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
(二)请使用顺丰、邮政快递邮寄。不接收同城急送。
(三)政审表邮寄后显示签收即可,无须再次与研招办确认是否已经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