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邮寄定向就业合同书
1.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最迟于6月24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内容真实、准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拟录取为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应于6月24日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3.如因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间邮寄相关材料的,须向研招办提交情况说明(见附件,研招办邮箱:yzb@mail.buct.edu.cn),并承诺在防疫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内邮寄。
4.邮寄信息: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
邮编:100029
收件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64433759
未按我校要求办理上述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二、调档
除本校应届生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定向”的非在职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函(自行下载、打印)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2022年9月底前寄达我校,档案逾期未到将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档案未到学生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其研究生阶段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带至原档案所在地。档案不转入本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调档函下载地址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邮寄地址见“寄档标签”。
三、体检
我校拟于研究生新生开学后进行统一体检,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
见《关于2022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的通知》。
五、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我校拟于6月底至7月上旬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所有拟录取博士生(包括本科直博生)于6月15日至6月22日登陆“北京化工大学博士招生系统”(https://yz.buct.edu.cn/zsgl/bswb)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否准确。本科直博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录取通知书务必由本人签收。未及时确认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接收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