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4)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0工程管理(MEM)专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含)以上;b.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c.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5)满足报考学院其他要求,具体咨询报考学院。
(二)报名及确认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外,网上(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见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通知,按照其要求执行。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须在1月18日前,将报名生成的报名表、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学习成绩单、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以及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建议考生报名前先与学院联系,询问学院要求)等,发送邮件至yzb@buaa.edu.cn。
考生应当在2021年3月1日-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参加考核(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考核时备用)。
二、考核
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将于4月中旬左右,由学院邮件通知考生本人,请注意查看个人邮箱。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报名资料、外语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及时间将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四、入学
1.新生于9月份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学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
2.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3.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制及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学费标准参见内地硕士研究生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学校不解决住宿。
六、管理
被录取的各类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培养工作由学校的研究生院负责;其他管理工作由负责港澳台事务的部门负责(联系电话: 8610-82338394)。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咨询
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610-82317637,传真电话8610-82328059,电子邮箱 yzb@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