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原则上为 设研究生院或“
3. 国家 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在 425 分以上;
4. 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可在复试后再提交);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未受过任何处分;
7. 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 北京工商大学 2010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 本人自述;
3. 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 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 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 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其中第 1 、 2 、 3 、 4 项必须在
三、申请办法
1. 有意申请者可于
2.
3. 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本科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 2010 年 4 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33 号 北京工商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 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 ) 68987086
电子邮件信箱: yzb@btbu.edu.cn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我校各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
经济学院 | 010-68985928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10-68985235 | 法学院 | 010-68984685 | ||
商学院 | 010-68984948 | 机械工程学院 | 010-68985233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010-68984723 |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010-6898554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0-68985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