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 2009 〕 25 号)的部署和要求, 2010 年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根据校发 [2005]93 号文件和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推荐免试的工作分两个系列进行,即直读保送生和工作两年缓读生。每个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个系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学为主,重视综合素质,做到择优录取。
二、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鲜
副组长:卢思锋 谢志华
成 员:张晓堂 董竹娟 吕素香 潘伯洲
三 、名额分配与 报名
( 一 )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中将作标注,以示区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二)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各院系部符合资格的学生达不到所分配的名额时 , 指标由学校统一使用。
(三)申请免试直读所在院系专业的学生 , 以及申请免试推荐到外学院和外校攻读的学生 ( 学术型占学生所在院系名额,专业学位占所申请专业的院系的名额 ) 一律到本院系报名 , 由院系部按照免试生条件统一进行推荐。
(四)各院系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初选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初选名单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 、免试生报名和推荐资格
(一)直读生
1 . 品行端正 , 遵纪守法 (未受过任何处分) , 身体健康。
2 .学习态度端正 , 学风良好 , 学习成绩优良 , 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 3.5 (含 3.5 )以上。
3 . CET-6 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
(二)缓读生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学分绩点达到 3.0( 含 3.0) 以上, CET-4 考试成绩为合格( 425 分以上)。
3 .在校期间曾经担任校、院或者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努力,工作成绩优良,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愿望和热情,并能保证服从岗位安排。
4 .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五 、免试生的 选录
(一)直读生
1 .各院系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评小组,对本院系和其他院系报考本单位的初选入围学生进行面试 , 考评小组由院系行政负责人任组长 , 面试专家组须由 11 名成员组成,面试按百分制由各位小组成员打分后形成一个平均分值,加权计入总成绩排名。
2 .申请跨院系免试就读的学生(含外国语学院的报名学生)首先参加本院系的面试,取得本院系推免资格后,再参加所报考院系的面试,由所报考院系审定是否符合所报专业的免试资格。
3 .面试之后学生总成绩的构成为 [ 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 ,学分绩点占 60 分 [ (平均绩点 /5 )× 60], 英语占 10 分 [ (六级成绩 /720 )× 10] ,面试成绩占 10 分,参加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等占 10 分,社会活动占 10 分(详见附件 2 )。其中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全国一等奖 10 分,市级竞赛一等奖 5 分,校级竞赛一等奖 2 分;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3 分;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等和参加社会工作累计均不超过 10 分。
4 .各教学单位 免试生考评小组 应将 拟 推荐 的免试生 各项成绩 进行公示 ,然后 按照实际录取量的 1.5 倍 , 按顺序排名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 部 。
5 . 对于符合本校免试推荐条件 , 而申请到外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 , 如未被外校录取 , 则自动失去免试生资格。
6 . 对于外校免试生报考本校的 , 要按报名专业参加本校有关院系组织的面试 , 与本校免试生同样对待 , 履行同样的录取程序 。
7 .对于公示中的举报由研究生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 , 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处理意见 , 如果有新增补的学生 , 名单仍应进行公示。
(二)缓读生
1 .学生本人报名,各院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推荐,一般不超过 2 人。
2 .学生处组织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计分。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研究生部、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院系领导共 11 人组成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报名并被院系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
3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部。
六、 免试生资格的取消
已被录取为免试生者 ,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 则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一) 伪造报名材料 , 弄虚作假 , 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二) 在取得免试录取资格后违法乱纪 , 受到学校处分或法律制裁 。
(三) 在第四学年学习成绩严重下降 , 平均绩点 未达 3.2 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未达良。
(四)身患严重疾病 , 不能坚持正常学习。
(五)免试生资格的取消由各院系部或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研究生部 , 由研究生部报主管校长审批。
七、 时间安排 及程序
(一)直读生
1 .
2 .
3 .
(二)缓读生
1 .
2 .
3 .
八、关于公示与录取确认
(一)由研究生部于
(二)免试研究生的正式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发布。
(三) 研究生 部组织 入选学生填写各种材料。被录取为免试推荐的学生需要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
附件: 1. 学校 2009 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2. 直读保研社会活动分值表
3.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
4.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担任辅导员申请表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 学校 推荐 免试 研究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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