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北京市《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2013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健全监督机制,继续完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机构
复试及录取工作,采取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成立校、院两级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校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原则,指导、监督复试、录取全过程,审批最终录取名单等工作。各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专家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录取准备工作
1. 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按要求提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2.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 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二部分,各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按照研究生部的要求组织复试命题工作。
4. 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研究生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并通知考生。
5. 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复试时须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专业课笔试、外国语笔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试。
五、复试、录取的具体原则和要求另见《2013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研究生复试政策、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及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的校园网站和研究生部招生网站上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同时加大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事件,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查,选派巡视人员到部分面试现场巡查。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的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内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附1: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附2: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