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一、报考学位类别名称及代码
1.报考学位类别名称:体育硕士
2.报考学位类别代码:045200
二、招生学科领域及名额
1.招生学科领域: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
2.招生名额:共100人
三、报名
1.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2.报名方法
2015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我校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组织进行,请考生将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时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报考。复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1.初试
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内容如下:
联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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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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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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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入学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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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5日
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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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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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我校自行命题和组织;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宜
1.学制:2至4年,至少一年在学校脱产学习。
2.学费:14000元/年(2014年标准),具体收费金额及收费办法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学位: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获得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4.其它事宜,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bsu.edu.cn
5.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除须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初试外,还须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基本情况表”于2015年10月30日前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② 国家级教练员,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③ 国际级裁判员,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考生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登记表,邮寄地址如下:
收件人:研招办
电话:010-6296817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北京体育大学研招办
寄达城市:北京市
邮政编码:100084
内件品名:优秀运教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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