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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13年硕士复试方案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2013-12-01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对有创新能力人才的科学选拔的关键环节。为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录取工作科学、合理与公正, 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保证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组织管理及职责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院人教处统一组织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确定本年度复试基本分数线,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复试领导小组由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招生导师和人教处主管人员组成。
2、复试专业组 
按照我院2013年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组建地质、遥感、物探、核废物地质处置4个复试专业组。每个专业组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 成,成员为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研究生复试专业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本专业面试和本专业课笔试的命题。
3、复试管理 
1)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政策和原则、纪律的培训,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纪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质量。
2)在复试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执行。
3)建立复试记录制度。对面试记录及成绩、笔试试卷及成绩进行专项保管存档备查。
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复试条件及时间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年度我院硕士招生专业有三个,一为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二为地 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2),初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280分,单科成绩要求37分/100分,56分/150分;三为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70503),初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290分,单科成绩要求39分/100分,59分/150分。2013年我院拟录取硕士生人数为6人,实行差额复 试,各研究方向复试比例应在120%以上。调剂考生应选择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复试工作将于2013年4月9日~30日在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人教处进行。
四、复试内容
根据我院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学科特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专业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现状及学科前沿的认知水平,学术表述、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创新及自学能力,专业复试分专业面试和专业英语面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 
1) 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的审查;
3)社会实践及社会工作业绩(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情况;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五、 复试方法
1、专业课笔试:考试为闭卷、时间为2小时。
笔试试卷分:普通地质学(矿床地质、岩矿测试2个研究方向);遥感导论(核环境GIS开发与应用1个研究方向);遥感地质学(遥感地质1个研究方向);核废物地质处置(核废物地质处置1个研究方向)。
2、面试: 按照考生所报专业或研究方向分组,时间30分钟左右。考生以PPT形式汇报(10分钟;个人教育经历、科研实践情况、所获奖项、本科成绩单、四六级证书、发表文章、毕业设计), 凡PPT中涉及到四六级证书及荣誉证书的请带原件。同时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知识进行考核。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后确定。

六、复试成绩的确定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的加权成绩之和,60分为合格。
2、复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折算方法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成绩)/3×50%。
3、初试成绩占50%, 折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总分/4)×50%。
4、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七、身体健康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结合我院实际实施。

八、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向人教处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往届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考生所在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
3、个人简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所在学校院系党、团组织办公室印章)。
4、同时可提交科研成果证明、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专家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九、调剂
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优先录取向我院申请调剂的原专业考生,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院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调剂、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 要求的程序开展工作。

十、录取 
1、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专业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和体检均合格者择优录取,其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积极协助推荐调剂到其他院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十一、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 yz.chsi.com.cn)网上公示。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于我院发出复试结果1周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人教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工作在院纪检检察部门成员的参与下进行复议作出明确结论,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十二、相关联系电话
1、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2、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人教处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4960457
3、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纪检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4960497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人教处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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