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2009 年工商管理硕士 ( MBA )
招生简章
一、招生宗旨
北京师范大学 MBA 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知识型、务实性和国际化的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北京师范大学 MBA 致力于培养富有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从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专业方向设置
1 .工商管理方向
根据需要向学员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战略管理、服务管理、管理沟通、行为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2 .公司金融与财务方向
根据需要向学员提供金融管理、金融创新、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指导。
3 .管理咨询方向
国内 MBA 专业首个管理咨询研究方向,整合国内外管理咨询优秀资源,培养高水平的咨询专业人才。该专业方向计划在国外学习和实习 1 年(费用自理),学员的英语或德语水平应达到能满足在国外学习和实习的要求。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到 2009 年 9 月 1 日 )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到 2009 年 9 月 1 日 )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到 2009 年 9 月 1 日 )工作经验。
3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招生人数
共计 180 名。其中全日制(脱产)班 100 人,在职班 80 人。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 2008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每天 9 : 00-22 : 00 。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为: http://yz.chsi.com.cn( 公网 ) ; http://yz.chsi.cn( 教育网 ) 。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研究生院会及时在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在 9 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3 .报考点的选择:凡报考我校 MBA 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 “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 电子照片采集: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报考我校的 MBA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 2008 年 11 月 10-14 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报名无效。
5 . 下载《准考证》:请于考试前 20 天左右自行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
6 .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方式
1 . 参加全国 2009 年 MBA 联考。
2 . 联考后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
1 . 初试科目:① 199-MBA 联考综合能力;② 299-MBA 联考英语。
2 . 初试日期: 2009 年 1 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00 。
3 .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八、复试
我校于 2009 年 3 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根据研究生院及我校 MBA 教育中心的安排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复试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 . 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 工作简历证明;
5 .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类成果的证明。
九、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订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十、 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 MBA 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十一、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在职学习和脱产学习两种,学员均可参与跨国学习项目。
1 .全日制(脱产) MBA :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其中自筹经费生人事档案和户口可转入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 .在职 MBA :学制三年,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
3 .跨国学习:安排两周至一年的国外短期考察、学习或实习,费用自理。
十二、课程设置
公共核心课程 + 专业方向课程 + 选修课程 + 实践课程
十三、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四、学费
培养费用: 50000 元 / 人 ( 不含教学资料和住宿费用,以及在港澳、国外学习的费用 )
十五、 参考书目
《 2009 年 MBA 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
十六、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 MBA 教育中心
电话:( 010 ) 58801847 , 58805397 传真:( 010 ) 58805253
网址: http://www.seba.bnu.edu.cn 电邮: mba@bnu.edu.cn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 B 区 512 室,邮编: 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