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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历硕士生培养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师范大学 /2007-08-11

便于学历硕士生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研究生院培养处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05年12月修订)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2月制定),就同学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请同学们养成浏览研究生院网站的习惯,及时关注有关通知。如有其他问题,请先咨询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老师,再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王 远老师 电话:58806042 电邮:wangyuan@bnu.edu.cn 地点:主楼A区207室。

表格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http://graduate.bnu.edu.cn/peiyang/pyindex.htm—下载区。

 

主要问题如下:

1、硕士生期间主要培养流程是什么,怎样合理安排我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写作?

2、硕士生学制和学习年限是多少?如何申请提前毕业?不能按期毕业还能申请延期毕业吗?

3、学历硕士生总的学分要求是多少?课程类别包括哪些?跨学科考入研究生是否必修本科主要专业课程(补修课)?必修教学环节包括哪些活动?

4、我如何办理课程的选修和退选手续?

5、学校对“选修课程”有何规定?我可以不修公共选修课吗?为什么在第四学期不能选修公选课?我可以多修几门公共体育课吗?

6、我可以跨院系、跨校选修课程吗?如何办理选课手续?成绩如何记载?

7、课程成绩如何考核和记录?考核安排在何时进行?课程考核不合格,如何办理重修手续?

8、我怎样才能查询已修课程的成绩?如有不及格课程,如何办理相应手续?

9、我校有何免修规定(仅适用于新生入学时申请)?

10、中期筛选有哪些基本要求?(2005级实行)

11、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申请出国应如何办理出国成绩单和在学证明等相关手续?

 

具体解答如下:

1、硕士生期间主要培养流程是什么,怎样合理安排我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写作?

答:研究生学习期间是人生的重要阶段,请同学们结合学术和职业发展,进行生涯规划,建立职业愿景,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

请同学们参考《学历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及培养流程介绍(2005级实行)》,以下是主要流程简介:

硕士生应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已修学分不低于35学分,一般不应在第四学期学习课程)。

在第四学期参加中期筛选考核,思想品德良好、已修各门成绩及格且开题报告通过者,取得“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累计修满36学分,已达到毕业基本学分要求。随后出具毕业成绩单供求职、答辩使用)。中筛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在第五学期开始求职。第六学期中期参加论文答辩,一般在7月初参加毕业典礼。

 

以下分阶段介绍重点工作:

(1)入学时参照本院系所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学习与论文撰写要求的主要依据),与导师协商,制定个人的《硕士生培养计划表》,了解应修学分、课程类别、实践活动、培养过程、论文答辩、学籍管理等规定。

 

(2)第一学年主要学习学位课程,包括:

①公共学位课程,共计9学分:分别为2门政治,1门第一外语(免修规定适用于入学时办理),1门专业外语(一般由院系所在第二学期开设);

②专业学位课程(又称“主干课程”,一般为6门,3学分/门,共计18学分。建议选修3门学位基础课和3门学位专业课,也可根据院系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合理分配课程学习门数。因一些院系所尚未调整培养方案,原有主干课程既有4学分,也有2学分的情况,可以根据院系相关要求,硕士生修读本学科专业不少于6门专业学位课程即可)。

 

(3)第三学期主要学习选修课程(建议选修5学分),分为专业选修课(选修2门,2学分/门,共计4学分)和公共选修课。

 

第三学期中期将进行硕博连读考试,有志于提前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同学可参考《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试行办法》和《2004级硕博连读申报通知》。报考基本条件: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2、在读期间课程成绩较好,其中英语已通过大学六级考试。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4、院系所可根据自己的学科情况制定更具体的报名条件。

获准的硕博连读生不参加硕士生中期筛选,在第四学期学习博士专业课程,在第五学期进入博士阶段。

 

2、硕士生学制和学习年限是多少?如何申请提前毕业?不能按期毕业还能申请延期毕业吗?

答:(1)学历硕士生学制为二到三年,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2)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环节和学位论文写作,可以申请提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按规定程序提前毕业和获得学位。若申请提前1年毕业,审批时间为第三学期11月1-30日,逾期不予办理。

基本条件是:①思想品德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违纪情况;②课程学习成绩优良;③科研能力较强,一般应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④已安排好撰写毕业论文初稿、中期筛选开题报告、求职、提前考博或出国留学等准备工作。

提前毕业应按正常毕业研究生缴纳全部学费。其它规定见《关于硕士生提前毕业相关问题的说明》。

 

(3)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合格,但学位论文未通过答辩,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修改,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院系所主管领导同意,可重新答辩。答辩通过,颁发毕业证书,同时收回已发的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日期和学位授予日期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日期为准。

(解读:按新修订的学籍管理文件,取消学历硕士生延期毕业申请手续。三年未完成论文答辩的,发给结业证书,办理离校手续。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答辩通过,达到相应要求才能换发毕业、学位证书。)

 

学习满一年以上、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作自动退学处理,不发给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3、学历硕士生总的学分要求是多少?课程类别包括哪些?跨学科考入研究生是否必修本科主要专业课程(补修课)?必修教学环节包括哪些活动?

答:(1)学历硕士生总学分为36学分,建议不超过45学分。

港澳台硕士生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含),除免修公共政治课外,其他要求同学历硕士生。

外国留学硕士生总学分为32学分,免修公共政治课和第一外语课,必修《中国概况》。

有关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历博士生、外国留学硕士、博士生的学分和课程学习要求参见《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暂行办法》。

 

(2)课程类别主要分为两大类:

①学位课程27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公共英语、政治、专业外语)、专业学位课程(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

②非学位课程9学分:包括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必修教学环节(学术活动、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

 

       注:对于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取的硕士生,原规定(《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04年7月修订)》)必修的2-3门本科主要专业课程(补修课),改为硕士生根据学业基础和导师建议自愿选修。若选修,一般不超过2门,计1学分/门。

 

必修教学环节(共计4学分)包括: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计2学分,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二选一。建议在一年级暑假完成。希望大家“学以致用”,增强实践能力,为就业打基础)、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在第四学期中期筛选时进行)。

 

4、我如何办理课程的选修和退选手续?

答:(1)研究生在每学期正式学习课程前,应办理选课手续。课程试听后不愿继续选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选手续。

未正式办理选修手续而旁听的课程,不得参加考核。未正式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成绩为不及格,记零分,不计学分。旷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重修手续。

 

(2)选、退课办理手续:

①公共政治、外语课选修由研究生院培养处安排,不在选课系统选修。

②公共选修课的选修和退选只在研究生院网上规定期限内进行。

在研究生院主页的左面“信息资源”栏目设有“研究生选课系统”,按说明即可选修、退选课程。

③院系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选修于每学期开始的两周内在任课教师处办理登记手续。

 

5、学校对“选修课程”有何规定?我可以不修公共选修课吗?为什么在第四学期不能选修公选课?我可以多修几门公共体育课吗?

答:“选修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硕士生可以根据学习需要,自主选修部分课程。我们建议大家学习部分选修课程,以拓宽学术视野。这里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①除一外为小语种的硕士生必修公共选修课的英语(二外)以外,其他研究生可以不修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而通过多修几门专业学位课程冲抵选修课学分。

②公共选修课程只能在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开学的2周内选修,其他时间不能选课。

例如: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选课系统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5日,系统只对2005级开放,2004级不能选课。选退课完毕请务必核对是否成功,逾期不予办理。

③为保证更多同学有机会选修公选课,同一类型的公选课选修最多不超过2门(其中第二外语只能选1门),超过规定门数修读课程不计学分,不记入成绩单。

例如:可以在第二和第三学期开设的公共体育课中累计选修最多2门课程(网球和健身瑜伽等),也可以在公共计算机课程中累计选修最多2门课程(Internet及其应用和管理信息系统及开发技术等),但是在两个学期中最多只能选修一门第二外语(德语、日语、俄语、英语)。

 

6、我可以跨院系、跨校选修课程吗?如何办理选课手续?成绩如何记载?

答:学校鼓励研究生在学习好本专业主干课程基础上,为开阔视野,拓展知识面,跨院系、跨校选修课程。选修课程无论是否合格均应记入本人的成绩单。

(1)跨院系选修课程,应先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跨院系选修课程申请表》,征得开课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和任课教师的同意,在开课院系所秘书处备案。认真完成课程的各项教学要求,于下一学期初到开课院系所秘书处领取成绩登记表,交回本院系所秘书处录入成绩,在第3周内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后方为有效,逾期不予办理。

 

(2)跨校选修课程,应先征得导师和院系所主管领导同意,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跨校选修课程申请表》,在本院系所秘书处备案,选课费用由院系所或研究生本人交纳。成绩单应由开课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下一学期开学的第3周内带跨校选课申请表和成绩单到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并录入成绩。

 

7、课程成绩如何考核和记录?考核安排在何时进行?课程考核不合格,如何办理重修手续?

答:(1)研究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参加课程和实践活动的考核。考核通过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已修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考核成绩无论是否合格一律记入研究生成绩单,不得随意删改,并归入本人档案。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考查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由授课教师写出评语并评定等级。不及格的不能取得学分。

 

       (2)考核安排及有关要求:

研究生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末最后两周内进行。

①公共学位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课和公共选修课:按研究生院培养处通知参加考核。

专业外语:由各院系所组织教学和考核,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设。

②专业学位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各院系所安排好考试日期,与教学服务中心协商教室后,应尽早通知研究生做好准备。

 

(3)研究生修读的课程若成绩不及格,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重修。经批准重修的研究生应参加同一课程的下一次学习和考核。重修仅限一门,且仅能重修一次。成绩单注明“重修”字样。

若一门重修后及格,又有一门考试不及格,或两门(含)考试不及格,应中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原课程成绩已及格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每门课程重修仅限一次,以更高分数记入成绩单):

①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学位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外语课)成绩未达到院系所要求的,经导师和院系所主管领导同意,可以申请重修,在院系所秘书处办理重修手续。

②公共课程(包括公共外语、政治和公共选修课程)重修手续在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

 

8、我怎样才能查询已修课程的成绩?如有不及格课程,如何办理相应手续?

答:(1)请同学们养成每周浏览研究生院网站的习惯,于每学期初1月内在主页的左面“信息资源”栏目点击“研究生成绩信息查询”,即可了解已修各门成绩。

(2)如公选课有不及格课程,在开学初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重修手续。重修公共选修课程不必登录选课系统选课,在培养处登记即可。

如有专业课不及格课程,在开学初到本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老师办理重修手续。

注意:已修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成绩如有不及格情况,即使学分修满,也不能删除,必须重修,否则将无法通过中期筛选,也不能取得毕业成绩单,请同学们慎重选择,并认真学习选修的每一门课。

 

9、我校有何免修规定(仅适用于新生入学时申请)?

答:(1)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修一外英语,并获得学分。

①参加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较优秀(具体分数另行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②TOEFL成绩600分以上(2年内有效,以入学年份计算,下同)。

③IELTS成绩学术类6.5分以上(2年内有效)。

④GRE成绩2000分(12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⑤GMAT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⑥WSK(PETS 5)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⑦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优秀或550分以上(5年内有效)。

⑧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已通过专业8级考试,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⑨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本科以上(含)学位(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办理程序:申请者下载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须参加开学初的分班考试,并在考试后的4个工作日内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获准免修的研究生,成绩单不注明分数,备注里注明“免修”字样。未按期办理手续或审批未准者仍应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

 

(2)所有一外为英语的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保留入学资格返校和申请免修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开学初的分班考试,成绩达到一定分数以上(具体分数见研究生院培养处通知),可以免修一外英语,成绩单注明实际分数和“提前通过”字样。

 

(3)除以上情况外,其他研究生(包括小语种)应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培养处网上通知。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

 

10、中期筛选有哪些基本要求?(2005级实行)

答:中期筛选是在课程学习阶段基本结束时(即硕士生入学的第四学期的第1-6周内)进行的一次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

(1)中期筛选考核的基本标准:

①思想品德良好,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②各门已学课程成绩及格,已修学分不低于35学分(即已完成除“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外的其他课程和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应学分。港澳台硕士生也应修满不低于35学分。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已修学分不低于31学分)。

③科研水平较高,中期开题报告评为合格以上(含)。

 

(2)中期考核的分类标准:

“优秀”:思想品德良好,热心并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课程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且开题报告评为“优秀”。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应参加考核人数的30%。

“良好”:思想品德良好、课程成绩良好、科研能力较强、开题报告评为“良好”。

“合格”:思想品德良好、课程成绩合格、有一定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评为“合格”。

“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或课程成绩有一门不及格,或缺乏科研能力,或开题报告评为“不合格”,或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

 

(3)中期筛选考核合格,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应中止学习,按肄业处理;如因客观原因,考核不合格者,经考核小组和院系所主管领导同意,可申请在下一学期初的1个月内重新参加考核,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重新参加中期筛选考核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如仍不合格,应中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例如:A. 某生思想品德合格,开题报告合格,但是课程成绩有一门不及格,则本次中筛评为“不合格”。经考核小组同意,应在规定期限内递交《重新参加中期筛选考核申请表》和《课程重修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该课程重修合格后,则中筛评为“合格”,可以进入论文撰写阶段。若成绩仍不合格,则中止学习。

B. 某生思想品德和成绩均合格,而开题报告不合格,则本次中筛评为“不合格” 。经考核小组同意,应在规定期限内递交《重新参加中期筛选考核申请表》,在本学期修改开题报告,在下学期第一个月重新参加中筛,开题通过,则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否则,中止学习。

 

11、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申请出国应如何办理出国成绩单和在学证明等相关手续?

答: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一般不予办理出国成绩单手续。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1)申请交换学生或出国联合培养项目,应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管理,下载《研究生出国申请审批表》,获批准后方能办理成绩单。

(2)申请提前毕业获准,也可办理出国成绩单。有关规定见《关于硕士生提前毕业相关问题的说明》。

其它规定参见《北师大研究生办理出国成绩单盖章手续》和《北师大研究生出国管理规定》。

出国成绩单、在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节假日除外。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处。

 

 

希望各位同学对自己的学业和生活负责,认真阅读以上问题及解答,并参照相关规定,尽早制定好个人的学习及生涯规划,安排好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生活,提前为就业或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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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