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101法律(非法学) |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接收调剂生及复试通知 一、我院接收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调剂申请。 二、接收范围 1.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分数线且同时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校划定的法律(非法学)调剂线为: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9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40分。 2.不接收日语、俄语以外的小语种考生申请。 3.受学校住宿条件限制,调剂考生须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学校不解决住宿。 4.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及学费等情况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招生简章。 5.我校原则上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34所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高校的考生调剂。初试报考34所自划线高校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出具加盖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公章、同意其调剂的书面证明。 三、调剂申请程序 1.登录我校研究生院调剂系统,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双证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审批表》,并签字后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交至法学院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办公室新主楼1910室,刘航收)。 2.调剂申请截止时间: 法律硕士(非法学)截止到2013年3月27日(17:00); 学院将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参加我院复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前电话通知。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3月底或4月初,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法学院网站通知。 2. 报到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新主楼1922。 3.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 5.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双证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 (2)法律硕士联考成绩单(原件); (3)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4)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7)考生所在单位意见:①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其在职学习的证明,保证其学习时间。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本科阶段是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8)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9)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向学院(部、系)缴纳100元复试费。 六、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100分,外语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法学院网站查询。 七、联系方式 010-58802948 刘航 老师 预祝大家调剂顺利通过复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035102法律(法学) |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接收调剂生及复试通知 一、我院接收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调剂申请。 二、接收范围 1. 法律硕士(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两院的学术型考生调剂申请,且考生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 我校不接收报考外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调剂。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复试时将进一步审核复试资格。 2.不接收日语、俄语以外的小语种考生申请。 3.受学校住宿条件限制,调剂考生须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学校不解决住宿。 4.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及学费等情况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招生简章。 三、复试分数线 法律硕士(法学)申请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法律(法学)学术型的调剂线: 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9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45分。 四、调剂申请程序 1.登录我校研究生院调剂系统,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双证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审批表》,并签字后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交至法学院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办公室新主楼1910室,刘航收)。 注:表中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盖章一栏可以暂时不用盖章,只须考生在此表亲笔签字后即可提交。 2.调剂申请截止时间: 法律硕士(法学)截止到2012年3月25日(17:00); 学院将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参加我院复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前电话通知。 五、复试安排 1. 报到时间: 3月27日8:00,9:00面试;下午1:00;2:00面试。 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新主楼1922 2. 复试时间:3月27日全天 3.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 5.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双证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审批表》 (2)法律硕士联考成绩单(原件); (3)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4)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7)考生所在单位意见:①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其脱产学习的证明,保证其学习时间。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本科阶段是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8)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9)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向学院(部、系)缴纳100元复试费。 六、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100分,外语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法学院网站查询。 七、联系方式 010-58802948 刘航 老师 预祝大家调剂顺利通过复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