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考生 参加 复试时必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考生 参加 复试时必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记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空白表格可直接向审批单位索取,如果审批单位认可,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是在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允许后期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开证明。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计划内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4 、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校调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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