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研究生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欢迎您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录取您的学院(系、所)说明理由,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日期: 2007 年 9 月 8 日
三、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
报到当日( 9 月 8 日早 6 : 00 到晚 10 : 00 )学校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和校内设立新生接待站,协助安排行李接运、报到、住宿等事宜。
入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的研究生先到学校报到,办完报到和住宿手续后,再统一坐车到大运村。
四、报到时须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寸半身照片 12 张(其中彩照 2 张)、二寸照片 4 张。
五、人事关系和党团关系的迁转
1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京师范大学。
2 .所有研究生均须转正式党(团)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一律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院(系、所)团组织”,报到后交到各院(系、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或“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报到后本人须及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注意:不要交到院、系、所)。
六、户口迁移
1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
2 .对于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户口在京外的以及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一律需要将户口迁移到我校,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者不必迁移。
3 .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必须盖公安机关的公章。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相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否则无法报户口。
七、凡曾经工作过的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必须将工资关系转移至我校。入学报到时将工资关系转移单(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交院系所。逾期不转的,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资格,学校不再接收。
八、 关于行李托运。请不要携带体积过大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托运行李时每人单独开行李票,写明到站为“北京站”或“北京西站”,并把“北京师范大学行李标签”(可复印)贴在行李两端。 9 月 6 日 至 8 日 到达北京站或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新生凭托运单在学校内领取)。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 , 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九、新生按《 2007 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一)规定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和宿舍入住手续。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部分自筹经费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参见附件二)。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为 6000 元,因此,准备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报到时应先缴纳贷款后的学费差额(=第一学年应缴纳学费金额 - 申请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金额),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注册前足额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十、关于住宿。住宿费根据入学后宿舍安排情况确定。其中住大运村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住宿费最高约 2300 元,一年后 迁回 校内安排住宿。
为方便学生,我校经招标确定一家公司为新生提供必需的宿舍用品,学生自愿自费购买(具体办法参见附件三)。
提前报到 者学校 不安排住宿。
十一、新生报到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 62 元。体检不合格者,按如下办法处理:
1. 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身体状况恢复良好,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达到录取要求的,应于保留资格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2. 若本人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身体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其户口及档案退回其生源所在地。
3. 对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且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一年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其户口及档案退回其生源所在地。
十二、根据相关规定,自筹经费研究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为自筹经费 生办理 医疗保险。
十三、 所有新生均须携带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十四、 学校寄给您的学生卡是学生在校期间身份识别的有效证件,并应用于食堂消费、浴室水控、机房上机等校内主要消费场所,需要您妥善保管。同时,为保证学生卡的正常使用,新生到校后必须到学校集中报到点予以激活。
十五、 京外新生到校路线 : ( 1 )从 北京站下车乘地铁到积水潭 站,再换乘 22 路、 38 路或 47 路公共汽车到师范大学站下车;( 2 )从北京西站乘 47 路公共汽车到师范大学站下车;( 3 )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下车,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北师大。
附: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8808156
财经处(缴费) 58807714
研究生工作部(贷款) 58805182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住宿) 58808291
研究生院财务办公室(工资关系) 58808238
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组织关系) 58807930
保卫处户籍科(户籍关系) 58808055
卡 务 中心(学生卡) 58806903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 年6 月18 日
附件一
2007 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为便于您顺利入学报到,现将我校 2007 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期间需要缴纳的费用及缴纳方式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报到期间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根据录取前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所确定的金额缴纳。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 2300 元,具体金额根据入校后的宿舍安排情况确定。
二.费用缴纳方式有两种(建议使用第一种):
第一种:使用我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缴费。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密码信封上开户人姓名和你的名字是否一致,密码信封和银行卡上卡号是否一致。如果完全一致,请在 8 月 31 日前到当地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向银行卡中存入学费和住宿费。由于银行卡密码只能在北京修改,为保证安全,请将密码信封和银行卡分开保存,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 010-95566 挂失。
学校将在 8 月 31 日后从银行卡中划出你应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在 9 月 8 日报到时,请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寄给您的银行卡到学院(系、所)新生报到处领取正式收费发票。
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学校会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助学金、奖学金等,以后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携带到校。
第二种:新生自带现金或别的银行卡于 9 月 8 日报到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新生收费处缴费。携带现金请务必注意安全。 ( 银联卡刷卡缴费不收手续费 )
对以上所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于 8 月 21 -25 日每日上午 8 : 30 - 11 : 30 咨询,咨询电话: 010-58807714 。
北京师范大学财经处
2007 年 6 月 18 日
附件二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的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业费用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大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aduate.bnu.edu.cn/ ,查阅《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者;
2.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3. 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博士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如已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则需先还清此前的贷款本息方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和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位研究生每年三项贷款总额最高为 6000 元(可以只申请其中一项或两项)。其中住宿费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住宿费标准,生活费贷款的标准为 250 元 / 月,每年按 12 个月计算,即 3000 元 / 人 . 年。
三、申请材料
报到当天, 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人须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下述申请材料,才能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和报到手续。
1. 困难证明
由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无效)开具的关于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原件一份 ( 证明格式可使用研究生院网站上提供的统一表格,亦可由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出具 ) 。
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 ( 与身份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一致 ) 。
2. 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申请人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4. 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助学贷款保证书各一份,下载地址: http://graduate.bnu.edu.cn/yangong/loan.asp
请如实提供上述材料。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假,银行方面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学校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注意事项
1 .按银行规定,我校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可以通过银行审核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在校生总人数的 20 %。准备申请者应该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 .我校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10 - 58805182 ;受理我校助学贷款申请的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咨询电话为: 010 - 62276863 。
北京师范大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7 年 6 月 18 日
附件三
关于研究生新生预订购宿舍卧具的说明
为了减轻新生入学报到途中携带被褥等生活起居用品的不便,同时也为了学生宿舍生活环境的美化、舒适,我校为新生宿舍卧具的采购选定了供货厂家,被选定的学生卧具供货厂家是由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采用统一招投标的方法选定的入围厂家,产品质量由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新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预购,如需要预购,请于 2007 年 8 月 20 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北京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联系,以便我们提前向厂家预定。供货厂家将会在新生报到当日来我校现场售卖。
联系电话:( 010 ) 58808290 58808291
E-mail:sgzx@bnu.edu.cn (请写清学号、姓名、院系、专业)
序号 | 品名 | 质 量 要 求 | 规 格(米) | 单 价(元) |
1 | 被罩 | 纯棉, 20 织纱,经纬密度 60 | 2.15 × 1.55 | 33 × 2=66 |
2 | 床单 | 全棉色织, 20 织纱,经纬密度 60 | 2.2 × 1.3 | 14 × 2=28 |
3 | 枕套 | 纯棉, 20 织纱,经纬密度 60 | 0.6 × 0.5 | 6 |
4 | 枕巾 | 纯棉 | 0.75 × 0.55 | 7 × 2=14 |
5 | 枕芯 | 两用枕芯 | 0.55 × 0.36 | 16 |
6 | 蚊帐 | 涤纶材质 | 1.9 × 0.85 × 1.85 | 12 |
7 | 褥子 | 里面纯棉,自然棉胎(国标 4 级) 30 织纱,经纬密度 60 | 2 × 0.9 1.5 Kg | 40 |
8 | 被子 | 里面纯棉,自然棉胎(国标 3 级) 30 织纱,经纬密度 60 | 2.1 × 1.5 2 Kg | 68 |
9 | 床垫 | 热熔粘结絮片(硬质棉) | 1.95 × 0.85 2 Kg | 50 |
合计 | 300 |
备注:床单、被罩、枕巾每套分别是 2 件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07 年6 月18 日
注:本须知有关内容、入学英语分班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也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aduate.bnu.edu.cn )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