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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卫志民、王港龙: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12-25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热情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实施就业优先的战略部署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出现新形势、新特点的背景下提出的。首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有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大量传统行业的衰落,“创造性破环”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冲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进一步放大了这种不利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高校、部分专业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就业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其次,人才培养过程的调整存在制度粘性和滞后性,一些高等院校在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计划、学业激励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高校缺乏系统性、专业性、持续性的就业指导,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能力、自学能力、创新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职业适应能力等与就业市场要求不完全匹配,结构性失业问题较突出。再次,就业促进机制建设不到位,就业市场信息沟通不畅。毕业生对自身的就业意愿、目前社会的就业形势及工作岗位要求、就业信息渠道等了解有限,初次就业困难、就业质量不高和就业后离职率较高等问题突出,摩擦性失业较为明显。最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虽推动形成了新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但是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特殊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保障和补偿机制不够健全,非正规就业和新型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新常态发展的背景下,需要就业优先战略在完善培养体系、优化合作机制、缓解就业信息不对称和提升保障能力等方面更有作为,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对于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期,结合国内发展需求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时调整教育政策和就业引导政策,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应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高校要在发展自身优势学科的基础上,主动适应市场人才结构需求的变化,结合自身办学条件鼓励发展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建立学科、专业、课程设计的动态调整机制。开展系统化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与抗压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核心素质。为学生提供专业、全面、持续的就业指导,着力于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以满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创业热情,加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机构的服务能力。借助财政支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创业培训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初创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初创企业资金的周转能力,进而带动企业扩大员工招聘规模,以创业带动就业。


构建多主体合作机制,推进产学研共同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个具有动态复杂性特征的社会性议题,各级政府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了很多扶持和优惠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需指出的是,这些政策措施和项目计划往往带有明显的时限性和阶段性。要构建质高效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需要多主体深度参与配套设施建设,形成连续、普惠的扶持政策。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的决策和实施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不同部门和主体在政策议定机制、政策传递机制、政策执行机制、政策反馈机制和事后追责机制等方面有待完善。要通过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高校、企业和社会等多方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在这一过程中,要明确各主体责任边界,重视产业结构、教育结构、就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需求之间的协调问题,增强动员能力,构建多主体合力推进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同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构建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就业支持体系,在为经济发展和科研创新提供急需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带动本地区经济高效发展。


打通就业数据信息壁垒,缓解就业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完全的劳动力市场上,充足的就业信息与获得理想的就业岗位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充分有效的就业信息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目前,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组织和人才中介已建设了丰富多样的就业信息平台,但在解决地域间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时仍显乏力。中央政府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应重视对行业就业状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收集更新相关就业数据,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采集标准和报送程序,定期发布行业就业岗位供求预测报告,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帮助高校学生了解市场变化,获取招聘求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法律、就业促进政策等重要信息,改善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作为高校毕业生需求方的用人单位和作为高校毕业生供给方的高等院校应建立起稳定、顺畅、信任的信息沟通合作机制,共同致力于提高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业市场的匹配质量,高校应围绕人才市场需求进行相应改革,及时调整课程类型设置和培养目标,适应用人单位和就业市场人才需求的新特征。


提升就业保障能力,健全就业补偿机制。努力提高就业保障制度和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权利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的应有之义。对于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应根据其成因、状态和个人态度的差异,实行精准的“一对一”帮扶,在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方面给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指导。同时,应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就业竞争力,避免保障不足、过度保障等情况发生。对于非正规就业和新型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优化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管规则,降低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保障相关人员享有合法的劳动权益。最后,通过经济补助和政策倾斜等方式,综合运用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就业补贴等政策,对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经济补偿和政策倾斜,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医疗卫生等领域就业。


(本文系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2020年度课题“国外就业优先政策的内涵和实施机制研究”(2020G17)的研究成果。)
原文刊载于光明网-学术频道
原文链接:https://www.gmw.cn/xueshu/2021-11/09/content_352970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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