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预告]07.05-07.10第一届全国心理学专业《人格心理学》任课教师培训_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要求,提高心理学专业学生的基本能力和核心素养,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教学工作委员会牵头,已先后举办过《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和《发展心理学》等课程的全国任课教师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继续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心理学专业教师教学能力与综合素质,教指委和教工委联合中国心理学会人格心理专业委员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拟定于2017年7月5日-10日(7月5日全天报到)在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举办第一届全国心理学专业《人格心理学》课程任课教师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将由教指委、教工委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人格心理学》被教育部“心理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认定为心理学的核心基础课程,是各大院校开设的心理学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和其它学科的选修课程,其知识可直接服务于教育、管理、心理咨询与治疗等诸多社会应用领域。《人格心理学》任课教师培训班的开设,不仅可以提高心理学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与综合素质,帮助培养各高校相关课程的师资力量,同时,教师培训活动的参与也是“国标”落实情况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希望贵单位从人员、经费、时间等方面支持教指委和教工委的培训计划。

  具体培训信息如下:

一、培训目的:提高全国心理学专业《人格心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

二、培训对象:全国心理学专业《人格心理学》及其它专业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以及对人格心理学感兴趣的心理学爱好者。

三、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由教指委、教工委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2017年7月5日-10日(7月5日全天报到)。

五、培训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北京师范大学校内)。

六、培训费:20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住宿自行安排。

七、发票内容:培训费。

发票类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八、报名方式:

方式1:扫描二维码(如下图)




方式2:网址http://www.hdb.com/party/l9bcb.html

九、缴费方式:

方式1:进入北京师范大学通用缴费平台(网址http://wszf.bnu.edu.cn),选择“第一届全国心理学专业《人格心理学》任课教师培训班”进行报名注册,并缴费。

方式2: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汇款。(通常一周后可以查款)

对公账户:340256015272;全称:北京师范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特别提示:请在汇款单上备注“心理学部人格心理学培训”,缴纳学费后请将汇款日期和金额拍照发到邮箱zhangxiaona@bnu.edu.cn,以备学部查款。

方式3:现场刷卡。建议学员尽量选择前两种缴费方式。

十、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 zhangxiaona@bnu.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注“人格心理学会议培训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010-58805882, 蒋老师 010-58802128
(心理学部)

附件下载: 附件:第一届全国心理学专业人格心理学任课教师培训班第二轮通知.pdf

相关话题/心理学 心理 课程 北京师范大学 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