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7
(一级学科: 天文学)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1.硕士生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2.博士生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年。
二、专业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 | 研究生导师 |
1 | 星系和宇宙学 | 宇宙大尺度结构,星系的形成和演化,引力理论,早期宇宙,标准宇宙学理论和观测,宇宙中的引力透镜,宇宙学计算机数值模拟。 | 朱宗宏 教授(博导) 张同杰 教授 |
2 | 活动星系核与类星体,高能物理 | 活动星系核的多波段观测和交叉证认,活动星系核和类星体的空间分布和理论模型,吸积盘和黑洞理论 | 何香涛 教授(博导) 陈 黎 教授(博导) 孙艳春 副教授 陈阳 讲师 |
3 | 恒星和星际物质 | 恒星结构和演化的观测与理论研究,超新星的观测与理论,分子天文学,恒星和星际物质的相互作用,恒星脉动与星震学 | 姜碧沩 教授(博导) 毕少兰 教授(博导) 付建宁 教授 张燕平 副教授 李庆康 副教授 |
4 | 太阳物理与等离子体天体物理 | 太阳磁场和速度场,太阳微波爆发精细结构研究,日冕和太阳风,宁静区磁场研究 | 杨志良 教授(博导) 毕少兰 教授(博导) 杨静 副教授 |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1.硕士生培养与中期考核的基本要求
硕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前三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硕博连读候选人选拔的重要依据。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2.博士生培养与考核的基本要求
博士生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完成,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四、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1.硕士生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可以多样化,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既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鼓励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生通过调查研究,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并提供可行性方案。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3万字。
2.博士生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应反映出博士生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专业创造性研究工作和实际应用工作的能力。博士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必须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具体要求由各学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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