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7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1.硕士生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 2-3 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 2 年—— 3 年完成学业。
2.博士生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 养在职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 4 年。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 5 年。
二、专业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 | 主要研究内容 | 研究生导师 |
1 | 社会保障政策与实务 | 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与其他社会经济政策的关系、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与评估。 | 汪大海 |
2 | 社会保障理论与国际比较 | 以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为参考来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学的理论体系及历史发展,以建立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预测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 | 汪大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