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中医药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部相关规定,我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对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认为达到进入本专业复试的标准
(1) 报考本校本专业且初试分数单科及总分达到本专业复试国家分数线
标准。
(2) 报考其他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试分数达到本专业复试国家分
数线标准,且主动申请调剂我院者,我院将依据招生名额数量进行调剂录取(其中生源为本校及“985”“211”高校学生优先考虑)。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的考生采取破格复试,破格条件:初试分数只限于单科分数或者总分一项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我院将依据破格名额及招生名额数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
2、 录取原则及有关规定
(1) 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2)录取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录取额满为止,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
2010年4月13日(周二)
(1) 8:10 ~ 10:20 笔试(其中20分钟为心理测试)
(2) 10:30~12:00 技能测试
(3) 13:30~18:00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2010年4月14日(周三):上午:8:30~12:00 综合面试
下午:13:30~18:30 综合面试
4、复试地点
笔试 管理学院培训教室 (原管理学院楼三楼机房)
技能测试 管理学院计算机教室(原管理学院楼三楼机房)
英语测试 管理学院320室
综合面试 管理学院大会议室
5、复试内容及比例
笔试 60分
技能测试《计算机技能》 40分
英语测试 30分
综合面试 70分
6、考核要求
(1)专业课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分析问题的基本能力、对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及理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的关注程度。
(2)技能测试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利用计算机处理办公事务及数据库数据的能力。
(3)综合面试考核要求:综合测试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
应变能力。
(4)外语考核:考核考生在非专业方面的外语交流能力。
7、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复试前均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否则不具有复试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 2010年4月12日 上午:8:00-11:0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培训部(211室)
资格审查材料:以下审查资料全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政治 情况表 (原件) | 准考证 (原件) | 身份证 (原件) | 在学期间成绩单 (原件) | 四六级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 (原件及复印件) | 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 (原件) | ||
硕士考生 | 应届生 | √ | √ | √ | √ | √ | —— | —— | √ |
往届生 | √ | √ | √ | √ | √ | √ (学士) | √ (学士) | —— |
注意事项: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所在学校或所属单位盖红章)、成绩单(盖
红章)需上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8、复试费用:100元/人。
9、复试及拟录取名单采取网上公示(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复试领导工作组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