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机械工程与电子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应用数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另有体育教学部、激光工程研究院、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嵌入式系统重点实验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院。
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个博士后流动站及19工程硕士培养领域和MBA和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拥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8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拥有新型功能材料、传热强化与过程节能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产学研激光技术中心、中徳激光技术中心、精密超精密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数字社区工程中心、汽车结构部件先进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中心、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20个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基地。2006年建成了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之一的“研究生工程实训平台”暨“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2008年学校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授予“北京高校产学研联合及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教学队伍,其中专任教师1462人,其中院士7名,博士生导师220人,正高301人,副高756人。现有“****”特聘教授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具有承担着诸如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攀登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和北京市重点项目。 2009年科研经费到校达5.1亿元。
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已经为各行各业培养了10000多名硕士、博士研究生。现有在校研究生7749余人含工程硕士2955人 ;迄今授予研究生学位11169人,其中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883人。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既为研究生科技创新奠定了充分的物质基础,又为研究生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10年招收工程硕士可自主确定招生名额。
今年我校工程硕士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相关栏目公布。
2、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5)。2010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备注栏请填写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名称。
3、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4、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应于7月20日前完成。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5、我校考生可以在北京市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考试,但现场确认地点和考试地点必须一致。
6、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三、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再复印一份,共2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如没有可以不填写不盖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时间:
2010年8月26日—9月30日(双休日休息)
4、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邮寄或交送到相关学院教学秘书,各学院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3,证书原件无法在该时间送到的可以在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带来审核,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5、我校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盖章,一份存档,另外一份学院留存。
6、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入学考试将采取两段制办法: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ME”)。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当年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选择要符合我校各工程领域对语种要求。“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 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凡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并且“GCT-ME”成绩合格的考生,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下载《2010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填写完整后到所报考的学院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专业基础课及面试)时上交给学院。考试科目详查《2010工程硕士入学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我校根据考生的“GCT-ME”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录取考生。
2、2010全国联考(即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1日8:30~11:30;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2010年12月中下旬。
第二阶段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于2010年11月底关注http://yanzhao.bjut.edu.cn/主页)。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于2011年春季入学。
六、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年限:三年至五年,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教学采取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法。兼顾学员进校不离岗的特点,大部分课程利用节假日上课。
2、按照培养计划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的学员,经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批准后,可进入论文阶段。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3、学位论文一般由我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学员所在单位推荐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联合指导。
4、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费用
1、全部学费:包括培养费、实验费等,均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协议书》中的规定支付。学费可以分三次支付,在每学年开学缴纳。
2、学员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论文答辩等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传真:010-67391600 联系人:傅老师
Email:gdschool@bjut.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www.bjut.edu.cn进入招生信息中的研究生招生,
或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
全国工程硕士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网址:www.meng.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