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
201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资格线
一、拟录取资格线(基本要求):
1、公开招考的考生:
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 ≥60 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均 ≥60 分;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60 分;
同等学力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政治加试成绩 ≥60 分, 2 门业务课加试成绩均 ≥60 分;
2、硕博连读考生录取资格
2008 年申请硕博连读且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者。
3、提前攻博考生录取资格
2009 年申请提前攻博且于 2010 年 6 月底前获得硕士学位者。
二、注意事项
请符合拟录取资格线的公开招考考生于 4 月 27 日前向所报考的学院提交相关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政审表,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标注报考类别,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协议。逾期不能提供材料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1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