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为北京地区报考点(代码: 1105 )
二、我校考点只受理在京参加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含推免生)、报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含推免生)的考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报考前,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页( http://www.bjeea.cn ),阅读《 2007 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请登录: http://www.chinayz.com.cn 网页查询。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前,一定认真查阅相关的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7 年不招收跨专业考生(但招几个特殊专业),详细内容请查阅我校 07 年硕士招生目录备注栏目的相关信息。)
3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 “ 报考单位 ” 、 “ 报考点 ” 和 “ 考试方式 ” 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 “ 报考单位 ” 、 “ 报考点 ” 和 “ 考试方式 ” 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缴费。
4 、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 “ 网上支付 ” (参见北京市公告 5 )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 2001 〕 94 号文件精神,硕士生全国统考、推荐免试生报名、初试收取报考费每人 150 元;报考我校 “ 单独考试 ” 报考费每人 150 元。
5 、所有在北京市报名、考试并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的考生均须到我校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 2 )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知新园二层报告厅。
( 3 )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6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 1 )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
( 2 )应试的外语语种、业务课按招生专业目录若可选择,必须任选一种。
(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注意查阅有关报考条件,应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复试时要求带原件核查)。
( 4 )通信地址一定要详细(包括省、市、县等地址及单位名称)填写,以免影响邮寄准考证及成绩单。到我校自取准考证或成绩单的考生请在报名信息表备用信息 1 注明。
( 5 )本校应届本科生网报时填写档案地址为“北京工业大学 XXX 学院”。
7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8 、 北京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请于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 010-67392533 010-67391600 (传真)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研招办联系电话: 010-65761009 010-51167218
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
2006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