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及《2020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疫情这一特殊时段,以及我院实际,特制定2020年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领导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导师代表、实验室主任、研究生秘书。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定复试命题、复试程序、复试方式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组织实施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点复试工作,确定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点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意见。
2、成立专业硕士学位点复试小组
农村发展、社会工作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各成立复试小组1个,由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秘书1人。
主要职责: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硕士学位点仅设复试小组1个,确保面试方式、时间、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二、复试工作原则
1、统一标准原则。同一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2、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原则。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尊重导师群体意见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4、差额复试原则。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免复试。
5、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兼顾选拔优秀。
6、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原则。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7、错峰复试原则。分为两阶段, 5月1日-5月15日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5月20日-6月17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6月17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并上报公示。
三、复试内容与流程
现就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与流程公布如下,调剂生考生复试标准、内容与流程一致,时间另行通知。
(一)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5月1日
2、主要内容。考生需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非应届生不仅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而且必须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籍(学历)信息并提交(截图)。
(4)思想政治证明材料: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
(5)“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6)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
(7)近期1寸、2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
(8)诚信复试承诺书。
(9)北京农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协议书。
(10)2020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注:上述材料第(1)-(3)、(5)-(7)项由学生自己准备,第(4)、(8)-(10)项由学院提供模板,第(9)项仅由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填写,第(10)项由学院批准后方能生效。
3、工作流程
2020年5月1日,考生完成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准备,将电子版材料打包上传至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jw.bua.edu.cn/zsxt/),同时发送一份至学院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wfgraduate@126.com),纸质材料备查,报名资格审查将从严掌握。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社会工作:2020年5月4日早8点开始,全天结束
农村发展:2020年5月5日早8点开始,全天结束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远程方式,主要采用钉钉视频会议形式。
工作流程如下:
(1)通知。对于初试成绩高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国家分数线,且处于招生名额120%线内的考生,由学院秘书以短信方式通知复试,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应及时回复“收到,可以参加复试”,凡未回复的考生视为自己放弃复试机会。
(2)下载安装钉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准备资格审查材料的同时,需准备笔记本或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台式电脑,自行下载并安装电脑版钉钉,采用实名制以报考手机号注册,复试过程中,禁止使用手机版钉钉。
(3)好友添加。在钉钉上搜索学院秘书手机号,或与学院秘书短信联系,相互添加好友,等待复试进行。
(4)复试。复试采用钉钉视频会议形式进行。考生会被逐一拉到视频会议中,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考生会被移出视频会议。复试时,考生必须正坐在电脑前,视频范围包括上半身和双手,双眼直视摄像头。复试过程会全程录相。按照相关要求,对于复试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复试小组有权进行加试。
3、复试构成与内容
(1)复试构成
复试主要为面试,共分为3部分: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说能力50分。
(2)复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由学院向复试小组提供考生提供的本专科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等材料电子版,由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考生无须在复试过程中提供任何佐证材料。
②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不少于10分钟,包括自我介绍和问题回答两个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
③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4分钟,包括自我介绍和问题回答两个环节。主要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
(三)心理测试
1、测试时间
2020年5月2日10:00-11:00
2、测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远程方式,主要采用钉钉群扫二维码形式。
工作流程如下:
(1)通知。考生在添加完学院秘书钉钉号码之后,学院秘书会将考生拉入相应的钉钉群准备。
(2)准备。考生需要自行将整体的答题过程录制视频并及时上交,因此,考生需在家人帮助下完成测试。方式一:考生在自己手机上完成答题过程,由他人进行视频录制。视频录制视角为考生斜侧方,画面能够完整的看到考生的侧脸和双手,并能够一定程度表现手机屏幕。方式二:考生收到二维码扫描打开后,转发至电脑,在电脑上完成答辩过程,由他人进行视频录制。视频录制视角为考生斜侧方,画面能够完整的看到考生的侧脸和双手,并能够一定程度表现电脑屏幕。
(3)测试。正式测试前,秘书会在钉钉群中清点人数,正式开考时,秘书会将考题的二维码转发至钉钉群中,考生有一分钟准备时间,可先用手机进行识别,打开后正式开始答题。
(4)测后工作。心理测试为在线测试,考生完成答卷并提交后,后台会自行计算分数。考生需要在测试完成后,及时下载考试视频,并使用钉钉单独发送至秘书。
(四)同等学历加试
1、加试时间
同等学历考生需要进行加试,需要加试考生由学院单独通知,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5月7日
2、加试科目
农村发展:普通发展学、农业法
社会工作: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概论
3、加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远程方式,主要采用钉钉群扫二维码形式。
工作流程如下:
(1)通知。学院单独通知同等学历考生进行加试,考生收到信息后,要及时回复“收到”。
(2)准备。考生需要自行将整体的答题过程录制视频并及时上交,因此,考生需在家人帮助下完成测试。考生在自己电脑上完成答题过程,由他人进行视频录制。视频录制视角为考生斜侧方,画面能够完整的看到考生的侧脸和双手,并能够一定程度表现电脑屏幕。
(3)加试。正式加试前,秘书会通知考生进行准备,考生及时回复。正式开考时,秘书会将考题的二维码转发至考生,考生有一分钟准备时间,打开后正式开始答题。
(4)试后工作。考生需要在加试完成后,及时下载考试视频,并使用钉钉单独发送至秘书。
(五)体检
1、体检时间
2020年5月15日前,考生完成上报
2、体验方式
拟录取的考生需自行提供3个月以内的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钉钉单独发送给秘书,秘书下载后,以“准考证号+姓名”进行命名并保存。
四、录取
1、分批次录取。以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综评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进行录取。
2、综评成绩。综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各为60%和40%,计算公式如下:
综评成绩(百分制并取两位小数)=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权重比例+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权重比例
3、注意事项。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公示。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北京农学院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以北京农学院研招办规定为准。
5、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保密事项。复试小组和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研招办有权向相关人员追责并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成绩。
2、监督与复议。以《2020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3、其他及未尽事项。以《2020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