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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北京农学院 /2013-10-08

 

2013年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要求,制定农业经济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学院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3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突破130%的比例。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确定复试名单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专业基本分数要求如下:

①农业经济管理(120301):总分34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51分(满分100分)或77分(满分150分)的考生;

②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总分2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100分)或50分(满分15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

(二)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名单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及日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 在符合以上五条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进行排名);其次考虑英语分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试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 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8.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同等学力考生

农业经济管理和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管理学》、《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院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三、        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并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3. 考生应于2013年4月8日上午8:00到经管楼(401)找研究生秘书武广平老师报到(联系电话010-80796153;手机:13651164567),研究生秘书对各类证书进行审核,无证书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附件3)。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二)体检

1.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分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检查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1]2号),除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03]3号)中其它内容执行。

2. 4月8日8:00-10:00,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到经管楼401领取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注意:空腹查血常规,体检需要交费50元。

(三)心理测试

4月8日上午10:30,在经管楼112,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四)专业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100分)

①参加复试学生应于资格审查时选择本人研究方向,并参加该研究方向专业课参加笔试,专业课笔试为2个小时,总计100分。

②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复试《农业经济学》;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复试《经济学》。

③笔试时间:4月8日下午1:30---3:30

④笔试地点:教B201

2.综合素质考察(面试)(70分)

①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精神状态、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进取精神、基础知识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

②考生按照不同的专业方向进行面试,专业面试采用导师组提问制,每位学生约为10分钟,分自我介绍和提问两部分,提问问题由考生从问题库中抽取并作答,总分70分,取导师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③面试时间:4月9日上午8:30-12:00

④面试地点:经管楼401

3.英语面试(50分)

①总分为50分,原则上为每人10分钟。

②面试时间:4月9日上午8:40-12:00

③面试地点:经管楼201

四、        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2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体检和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总评成绩=(复试成绩/220)*50+(初试成绩/500)*50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总评成绩=(复试成绩/220)*50+(初试成绩/500)*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五、        录取

按照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每一批参加我校复试并确定接受录取的考生,按照综评成绩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1.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为公费生,调剂生按成绩排名确定公费或自费。

2. 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3.考生体检合格方能录取。

4.录取名单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推荐,院党政联席会决定,报校研究生部批准,录取通知由校研究生部统一颁发。

六、        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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