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符合教育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农学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调剂生
在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2010年我院接受调剂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当年在北京地区进入复试的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国家分数线。
(3)我校不接受任何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复试录取内容:
(一)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应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应交验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实验操作三部分。
专业课笔试:
01园林植物资源与育种方向、02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生态方向,加试植物生理学;
03园林植物应用方向,加试园林植物与植物造景(园林树木学、园林花卉学与植物造景)。
笔试试卷分A、B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 “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四个部分。总分120分。
专业面试
按园林植物资源与育种方向、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生态方向、园林植物应用方向分别进行,由复试小组统一考查,由导师组中每位成员现场打分,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筛选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其中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的考查在专业面试中进行。
②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满分50分。
3、实验操作
园林植物资源与育种方向、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生态方向进行实验操作测试,园林植物应用方向进行手绘(快速设计)操作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30分。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由本院统一组织,各专业考生统一参加,具体见体检通知。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不查肝功,检查费43元)。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0年4月6日 复试地点:待定。
四、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之和,总分为2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初、复试综评成绩(总分750分,最后换算成百分制计算并取整),作为考生复试录取的成绩依据。复试成绩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
凡录取成绩合格并通过体检的考生可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有:非定向生,自筹公助生等(详见“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