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经贸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北京农学院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制定经贸系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07 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树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标准与原则。
2 、加大复试力度, 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选拔出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考生。
3 、坚持差额复试的原则。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 120% 左右掌握 。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 、 在 综合成绩 相同情况下,报考相同专业相同研究方向的考生优先录取。
5 、 生源多元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重点大学考生。
6 、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原则。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确定“ 2007 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生录取名单”。
二、复试组织机构
(一)组成
经贸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跃雪 李华
副组长:邓蓉 李兴稼
成 员:研究生导师
秘 书:曹暕
(二)职责
负责确定本专业的拟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工作程序,复试的文字记录 , 外语口语测试录音,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表” , 并 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 接受校外调剂
2007 年经贸系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及调剂生:
( 1 )必须是在我校停止受理日期之前登记的第二志愿或调剂生,本系报名截止日期 4 月 18 日。
( 2 )必须达到教育部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 3 )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 4 )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与接受专业及考试科目相近。
2. 不接受任何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
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届考生还需携带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考生提前一天到我系办公室 报到,办公室负责对证书的进行审核工作,无证书者不得参加复试。
1 、综合素质考察:主要包括精神状态、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进取精神、基础知识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考生需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参加复试。考察方式为面试,成绩为 100 分。考试顺序由学生抽签决定,考试地点:北京农学院第二会议室。
根据不同方向分三个导师组:
第一组: 农产品市场与贸易方向 组长:陈跃雪 副组长:邓蓉,成员:杨静 刘瑞涵、隋文香 杨为民
第二组:都市型农业产业发展 组长:李兴稼 副组长:史亚军,成员:沈文华、陈娆
第三组:农村发展 组长:李华 副组长:李瑞芬,成员:郝景泉、胡宝贵、张志强、何忠伟
2 、专业考察:
专业课笔试: 2 个小时计 100 分;考试地点:北京农学院第二会议室;考试科目有三, 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方向选择。
农产品市场与贸易方向:市场营销 国际贸易
都市型农业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经济学 农村社会学
农村发展方向:发展经济学 农村社会学
注:
市场营销参考书为《市场营销学》,邓蓉,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 2005 年版
国际贸易理论参考书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陈跃雪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4 年版
产业经济学参考书为《产业经济学导论》,杨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农村社会学参考书为《农村社会学》,朱启臻,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4 年版科
发展经济学参考书《发展经济学》 陶文达 四川人民出版社(最新版)
3 、英语听力口语部分:成绩为 50 分。由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二)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4 月 14 日 上午笔试( 8 : 30 — 10 : 30 )
面试( 10 : 40 - 11 : 40 )
下午判卷;成绩汇总、导师组开会讨论;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确定初步人选,上报科研处
第二批复试时间安排:
4 月 22 日 上午笔试( 8 : 30 — 10 : 30 )
面试( 10 : 40 - 11 : 40 )
下午判卷;成绩汇总、导师组开会讨论;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确定初步人选,上报科研处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
第一批复试同学体检时间: 4 月 16 日。
第二批复试同学体检时间: 4 月 23 日 -4 月 27 日。
具体事宜由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五、录取及录取标准
公费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学生考试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各方向的导师比例等因素综合而定;生源分配原则上根据学生报考志愿及导师组指导教师所占比例,导师经费多少、职称状况、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最后,由系复试领导小组组长和导师组组长联席会议决定,报科技与研究生批准。
以统考成绩占总评成绩 2/3 ,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 1/3 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形成拟录取名单,上报科研处,由学校统一公布。
附件一:第一批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二:复试命题教师名单
附件三:专业课笔试科目试卷(三个方向, AB 卷,共六套题)